據新華社電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昨日下午分組審議國務院關于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工作情況的報告,并對報告進行了專題詢問。受國務院委托,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資委等相關部委負責人到會聽取意見,回答詢問。
有委員問,國有資本收益是如何收取的?下一步需要在哪些方面加以完善?
財政部和國資委負責人回答說,2007年起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開始施行,資源類企業上交比例為10%,競爭類企業上交比例為5%,軍工科研類企業上交比例為5%、暫緩3年上繳。2011年資源類企業上交比例由10%提高到15%,競爭類企業上交比例由5%提高到10%,軍工科研類企業維持上交5%,煙草行業最近在15%的基礎上又增加了5個百分點;同時將5個中央部門(單位)和2個企業集團所屬共1631戶企業納入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范圍。
下一步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將統籌考慮國家需要和國有企業生產經營實際,進一步健全完善資本預算工作制度,改進國有資本收益的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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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組審議《國務院關于社會救助工作情況的報告》
委員建議設全國聯網社會救助平臺
昨日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國務院關于社會救助工作情況的報告》時,委員們建議,我國亟待建立全國聯網的社會救助信息平臺;社會救助觀念應從輸血式救助,向造血式幫扶轉變。
委員符桂花指出,低保發放之所以出現錯報、騙報、死人吃低保等問題,就在于社會救助是動態性的。她建議,建立全國社會救助信息系統,申請人收入、財產所涉及到的各相關部門,信息共享,以使戶籍分離人群在居住地,能向政府提出救助申請。
“如何發揮民間的積極性,在報告中,我沒有看到具體的內容”,全國人大代表姚鴻明說,由于我國社會救助的規范制度不健全,所以民間力量很難發揮,比如捐款,“捐款使用看不到具體在哪里”。
隋明太委員也表示,“從立法的進程來看,從八屆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到現在已經十幾年了,民政部從2005年1月啟動起草工作也已七年多了,但社會救助法這部社會救助的主干法仍然沒有出臺,這是一件非常遺憾的事”。他認為,社會救助立法有堅實的制度和實踐基礎,立法條件早已成熟,“該項立法不能一拖再拖了”。(記者 王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