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一輪鋼材出口關稅調整政策中,除38個稅則號的成品鋼材被上調出口關稅率外,還有3個稅則號的成品鋼材被下調出口關稅率。這與本報去年12月份獨家報道的“此前被‘錯殺’的鋼材品種還可能獲降稅‘補償’”完全一致。
2008年關稅實施方案對原稅則部分稅目進行了調整。據國內知名鋼鐵業資訊機構Mysteel研究中心副主任汪建華介紹,此次下調出口關稅率的三個稅則號鋼材品種包括厚度在3毫米以上、4.75毫米以下未經酸洗的熱軋不銹鋼卷板,厚度在3毫米以上、4.75毫米以下經酸洗的熱軋不銹鋼卷板和厚度小于3毫米的經酸洗的熱軋不銹鋼卷板,它們的暫定出口關稅率均由此前的5%下調至0%。
他認為,下調此三種不銹鋼卷板出口關稅率的原因在于,去年多次下調出口退稅率和上調出口關稅率后,不銹鋼市場面臨很大的壓力,“出口轉內銷”導致價格下降明顯。
分析人士指出,出于鋼鐵產品出口調控“有保有壓”的需要,現行鋼材稅目的調整勢在必行,而調整后部分與低端鋼材品種混為同一稅則號的高端鋼材品種可能獲得降低出口退稅率的“補償”。
現行出口產品的稅則分類是10多年前定下來的,主要以形態、強度、尺寸為參考標準。盡管近年來有所調整,但從總體上看還比較粗,難以反映產品技術含量方面的差別,由此導致目前同一稅則號中高、中、低檔鋼材品種“泥沙俱下”的局面,關稅調整難免“一刀切”。此前,武鋼股份(600005)、福星股份(000926)都反映,公司生產的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產品,如X70和X80管線鋼、子午輪胎鋼簾線、PC鋼絞線,均因被混為低端產品而下調出口退稅率或加征出口關稅率。
業內專家建議,應對技術含量高、國際市場有比較明顯競爭優勢的鋼鐵產品,盡快新設稅則號,并給予一定的提高出口退稅或降低出口關稅扶持。從長遠角度來看,有關部門應考慮對現行稅目進行一次系統性的大調整,然后對低端鋼鐵產品進一步加征關稅,而對此前過多加征關稅的高端鋼材品種降低出口關稅率或取消出口關稅。中國鋼鐵工業協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羅冰生此前曾向記者證實,有關稅目調整,中鋼協已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