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國家質檢總局獲悉,從明年6月1日起,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的《粗鋼生產主要工序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等9項強制性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國家標準將開始實施。業內人士表示,作為國家標準,能耗標準是第一次將“定額”改為“限額”,只設一個級別,對已有和新建企業則提出了一個比原“國家特級”要求更高的能耗限額。
這9項強制性單位產品能耗限額國家標準是與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配套的22項高耗能產業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的第一批,內容覆蓋了粗鋼、燒堿、常規燃煤發電、銅冶煉企業、鋅冶煉企業、鉛冶煉企業、鎳冶煉企業、水泥和建筑衛生陶瓷九大領域。其中除《水泥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標準是修訂外,其余8項單位產品能耗限額國家標準均為第一次制定。
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規定了3類能耗限額指標,包括現有企業單位產品能耗限額限定值,新建企業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準入值和企業單位產品能耗限額先進值。其中,現有企業能耗限額限定值指標和新建企業能耗限額準入值指標是強制性要求,單位產品能耗限額先進值指標是推薦性要求。
根據國家“十一五”發展規劃的要求,“十一五”末我國萬元產值能耗下降20%,因此這些新的強制性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國家標準應時而出。而且作為行業的準入門檻,“能耗標準”將對我國高能耗產業產生重大的影響。據預計,新標準實施后,像建筑衛生陶瓷、水泥等領域都將有20%左右不能達標的企業或生產線被淘汰。(原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