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宏基本周四宣布,為提升品牌知名度,并拓展國際市場,宏基將成為奧運會的TOP贊助商。
宏基并未透露該贊助計劃所付出的成本,只是稱從2009年到2012年,該期間包括2010年溫哥華冬季奧運會和2012年倫敦夏季奧運會,宏基將成為這兩項賽事的頂級贊助商。
對此,宏基董事長王振堂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奧運會的廣泛性將給宏基帶來重大影響,因為她將把全世界的人們聚集在一起,克服所有偏見,相互尊重。”
本周二,聯想剛剛宣布,2008年北京奧運會結束后將正式退出奧運TOP贊助計劃。在聯想宣布該決定的同時,就有消息稱,競爭對手宏基可能從聯想手中接過接力棒。
有業內分析師認為,聯想退出奧運贊助計劃在很大程度上處于財務壓力,但聯想給予了否認。作為奧運會TOP贊助商,聯想預計需要投入約8000萬美元的資金,
奧運會全球贊助合作伙伴擁有獨家的品牌推廣權,但成為奧運會TOP贊助商的成本也相當高。
在2001-2004年間,包括一屆冬季奧運會和一屆夏季奧運會,國際奧委會的收入就高達40億美元。其中,1/3來自企業贊助。
奧運會TOP贊助計劃出臺于1985年,主要是由于前一年的洛杉磯奧運會大獲成功。當時,洛杉磯奧運會因獲得贊助而贏利2.23億美元。
相關新聞
宏基起訴惠普侵犯7項專利 專利戰再度升級
據國外媒體報道,全球第四大PC廠商宏基本周三表示,由于侵犯其7項專利權,已經將競爭對手惠普告上法院。
宏基在提交給中國臺灣證券交易所的一份聲明中稱,由于侵犯宏基7項專利權,已經向美國威斯康星州地方法院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對惠普提起訴訟。
宏基在文件中還稱,此舉不會對宏基的財務和業務產生重大影響。毫無疑問,該訴訟是宏基與惠普專利戰升級的結果。
今年3月27日,惠普首先將宏基告上德州聯邦法院,稱宏基侵犯其五項PC專利權,要求宏基停止在美國銷售侵權產品,其中包括臺式機、筆記本、媒體中心及其他相關產品。
4月19日,惠普二次將宏基告上德州聯邦法院,要求禁止宏基在美國銷售侵權產品,并進行現金賠償。同時,惠普還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提出申訴,希望禁止宏基計算機進口。
4月底,王振堂在公司投資者會議上表示,宏基已雇請美國奧睿律師事務所(Orrick, Herrington& Sutcliffe)知識產權律師Chris Ottenweller為反訴訟進行辯護。
5月,宏基又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鴻海、廣達和維創三家代工廠商與宏基一起承擔相關責任。
7月,宏基向美國德州地方法院提起訴訟,稱惠普侵犯其4項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