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獲悉,在國家標準委、科學技術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委前期調研和論證后,“戰略性新興產業標準體系建設指導框架”已經成型,包括系統規劃、基礎制度建設、工作運行機制等五個方面。同時,部委間也對戰略性新興產業標準體系編制方法明確了政策指向。
據工信部透露,有關方面正在加快建立戰略性新興產業行業標準和產品技術標準,截至今年5月,國家共批準發布了100余項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國家標準。電動汽車、三網融合、物聯網、半導體照明等標準已進入標準化試點階段。
記者從國家標準委了解到《新一代信息技術標準化工作方案》在多個部門的起草下,經過多次修改完善,近期完成了征求意見稿,并發相關部門征求意見,擬進一步修改完善后正式發布。此前,在國家標準委、科學技術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能源局四部委合力推進下,我國電動汽車充電接口和通信協議四項國家標準順利完成,該四項標準于3月1日起實施。
一段時間來,國家標準委、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科技部等有關部門在北京、江蘇、福建等十余個省市進行了調研論證,摸底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標準體系建設現狀和問題。工信部有關負責人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通過調研,有關主管部門了解到,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作為技術前沿領域,標準體系尚不成熟完備,標準缺口較大。”
多部委的聯席會議明確指出“需要形成一個總體指導框架,加快建立有利于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行業標準和重要產品技術標準體系。同步開展產業鏈上各環節、各類產品的標準制定,形成重要領域標準全面覆蓋和配套的局面。”
經過部委的調研和論證,目前“戰略性新興產業標準體系建設指導框架”已經成型。這一框架明確了五方面指導原則:
一要建立健全標準體系,緊密跟蹤國家編制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從實際出發,突出重點,進行標準系統的系統規劃和頂層設計;
二要加強制度建設,夯實標準化工作基礎,根據《國家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完善相關制度,在確保工作有序、高效運轉的同時,提高工作組的公正性和權威性,加強宣傳,加大人才培養力度;
三要提高工作水平,建立標準化與科技創新、產業發展相結合的協同機制,利用標準化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為平臺,積極參與國家重點工程,實現產業技術研發、標準化、產業化有機銜接,協同發展;
四要強化標準制定與實施相結合。有關部門應選定有代表性的產品研制與技術開發工程項目,落實相關企業參與標準制定,提高標準與實際需求的契合度;同時圍繞選定工程項目進行標準實施示范,充分發揮標準化綜合效益。
五要擴大國際合作,增強競爭力,加強組織協調,充分發揮工作組技術支撐機構的作用,跟蹤研究國外發達國家和國際組織相關標準的動態,盡早介入、重點參與事關我國產業利益和競爭力的國際標準制修訂工作,提高國家話語權,增強我國在戰略性新興產業標準化領域的競爭力。
在總的指導框架下,有關部門對戰略性新興產業標準體系編制方法問題也進行了廣泛的調查和論證,目前已達成共識,要采用綜合標準化方式支撐戰略性新興產業。綜合標準化具有鮮明的特點和內在的規律,更適宜作為集中力量解決重大、綜合性標準化問題的利器。
綜合標準化是為達到確定的目標,運用系統分析方法,建立具有內在聯系的成套標準。
綜合標準化是由蘇聯標準化工作者創造,并于20世紀80年代傳入我國。據介紹,與我國現行標準化工作模式相比,綜合標準化具有以下特點:目標更明確,系統性更強,管理更集中,對象特征更鮮明。
工信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具有技術種類多、更新快、產業競爭白熱化等特點,使得標準制定中的配套性、協調性難以保障,而綜合標準化恰好采取系統思考、統籌規劃的方法,可以解決標準內容之間協調優化問題,保障標準的配套性。
據了解,工信部有關司局已經對開展綜合標準化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領域進行了審慎選擇,但針對選定領域開展綜合標準化工作仍面臨統籌、管理、落實和運行等諸多方面的困難。
最近的部委聯席會議指出,有關行業和企業在開展綜合標準化工作的進程中,需遵循綜合標準化客觀規律,緊密結合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特點及標準化工作現狀,著力把握好兩個關鍵點。
一方面要合理確定綜合標準化目標。需要在準確掌握綜合標準化對象國內外狀況及發展趨勢的基礎上,根據技術經濟發展的預測結果和實際可能,合理確定綜合標準化對象應達到的水平目標,以及開展綜合標準化工作預期的效果目標。另一方面科學制定綜合標準化工作規劃,全面統籌資源條件和工作進度。另外,還要做好規劃與計劃的銜接管理,保證規劃內容在有關部門年度計劃中有效落實。(記者 方家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