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當局社會救助新制2011年7月1日實施,上路1年半,新增33萬多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納入救助,顯示新制發揮能量,照顧“M型社會”(社會的財富分配,在中間這塊,忽然有了很大的缺口,跟“M”的字型一樣)下的經濟弱勢民眾。
據報道,臺灣透過修訂最低生活費計算方式,放寬審核門檻,增訂中低收入戶規定、積極性就業及脫貧措施,及設立因應重大經濟變化中低收入戶短期生活扶助措施等,擴大當局對經濟弱勢民眾的照顧。
對上路1年半的社會救助新制進行“成效體檢”,從社會司的統計觀察,截至去年9月底,新制實施后受到社會救助人數占臺灣總人數比率2.63%,高于2011年6月底低收入戶占臺灣總人數比率1.19%。
統計指出,新制上路后新增照顧戶數10萬9000多戶,約33萬多人,低收入戶人數增加7萬5742人,中低收入戶增加26萬2562人。
臺灣“社會司副司長”陳素春表示,除了低收入戶和中低收入戶,“內政部”對中低收入兒少、老人和身心障礙者等不同族群也都依各項福利法規提供生活扶助,其他部會負責的原住民、農民、榮民和榮眷都包括在福利安全網內,合計照顧人數達216萬73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