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廈門9月22日電 (記者 陳悅) 第二屆海峽(廈門)律師論壇22日在廈門落幕,與會兩岸律師發出七點《共同建議》。建議中提出,兩岸律師行業組織應攜手努力,為盡早實現兩岸律師業的雙向開放創造條件,共同推動兩岸律師法律服務市場的發展。
在ECFA實施過程中,構建兩岸區域性金融中心、構建兩岸投資保障機制、兩岸知識產權保護、兩岸民事糾紛解決等成為關注熱點。本次論壇上,律師們就兩岸律師在這些法律實務上的角色、作用、如何加強互助合作進行探討,并發出《共同建議》。
《共同建議》提出,兩岸律師應構建兩岸投資者權益保障法律服務合作機制,加強信息交流,為相關立法建言獻策,為兩岸相互投融資提供法律服務;為擴大兩岸金融合作、維護兩岸金融機構健康穩定運行、增強防范金融風險能力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共同建議》倡言將海峽律師論壇辦成常設性兩岸律師論壇,建立健全兩岸律師長期、全面、有效的合作機制,進一步發揮兩岸律師行業組織橋梁作用。“提議福建省福州市、廈門市律師協會為臺灣律師事務所在福州、廈門執業提供服務便利”。
本屆論壇由廈門市律師協會、臺中律師公會和高雄律師公會共同主辦,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福建省律師協會、臺灣律師公會聯合會指導。司法部、國臺辦相關官員以及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福建省律師協會、臺灣律師公會聯合會、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臺灣)負責人和兩岸200位律師出席論壇,展開研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