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回應兩岸和平協議:洽簽須務實 令雙方有利
時間:2012-12-10 13:37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12月10日電 據臺灣《工商時報》報道,針對“兩岸和平協議”議題,臺灣當局領導人馬英九日前接受臺灣《工商時報》專訪回應表示,兩岸和平協議洽簽必須務實,達到對雙方有利,且維持可長可久的關系。
洽簽和平協議須務實
對于外界盛傳臺當局若不正視兩岸和平協議,不與大陸展開政治對話,恐怕會影響經貿談判進程。馬英九認為“這個問題相當吊詭”。
馬英九指出,早在1979年1月1日,大陸宣布不再炮轟金門,兩岸就已真正“停火”。他稱,兩岸經多年往來互動,觀念、態度及行為早已改變。馬英九認為,應思考有何種方式可讓兩岸和平發展下去。未來他將繼續推動兩岸交流政策,“深化且擴大”兩岸和平發展。
經貿談判經驗已形成“互信的建立”
馬英九進一步表示,4年多來兩岸簽署18項協議洽談過程中,曾觸及名稱或定位等問題,談判人員都求同存異解決。例如ECFA,臺灣叫“架構”協議,大陸叫“框架”協議,至少有7、8個地方名稱不同,因此協議文本第16條才會強調“對應表述的不同用語所含意義相同”,各自表述解決。也就是說,在談判過程累積的經驗,已形成“互信的建立”。
他強調,已完成兩岸18項協議及2項共識,每一項的基礎都是“兩岸的和平與繁榮”。
編輯:王偉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