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9月12日北京消息 國臺辦新聞發言人范麗青12日表示,中共中央臺辦主任王毅日前在魯臺經貿洽談會上宣布了落實兩岸投資保護與促進協議的七項措施,包括盡快召開維護臺商權益部際聯席會議、多渠道向大陸臺商宣傳介紹投保協議、盡快建立協議中規定的投資爭端協處機制和投資咨詢機制、做好《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的完善和修訂、制定經第三地來大陸投資的臺商的認定辦法、盡快出臺投資者以投資所在地一方投資補償爭端處理的相關司法解釋和配套措施、盡快制定落實協議中關于人身自由與安全保護共識的具體措施。以上相關工作都在積極推進。
范麗青強調,王毅主任提到的第一項措施,由中央和國務院33個部委共同參與的臺商權益保障工作聯席會議將于9月14日召開。會議將會就貫徹落實兩岸投保協議進行具體部署,推動大陸各有關方面協同配合,共同努力,切實落實兩岸投保協議。
國臺辦今天舉行新聞發布會,中國臺灣網記者提問:對于剛剛簽署的海峽兩岸投資保護與促進協議,近期有什么具體落實措施出臺,范麗青針對提問做出上述回應。(中國臺灣網 杜美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