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教育部”公布大陸學生赴臺配套措施,但大陸學生不能享健保、不能打工、不能任研究助理,還須提出10萬人民幣財力證明,其嚴格程度比外籍生超過許多,也引起學界不同聲音。圖為來世新大學擔任交換學生的中國傳媒大學大三學生朱建晨(左)平日喜歡到語文中心找同學練習日文。圖片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中國臺灣網1月5日消息 臺當局“教育部”昨日公布大陸學生赴臺配套措施,明確規定大陸學生不能參加臺灣全民健保。“把人找來念書,不能丟著不管。”有島內大學校長呼吁,臺當局“教育部”應主動邀集民間保險公司,為大陸學生設計學生保險。另外,大陸學生赴臺不能打工,包括任研究助理,臺灣中正大學教務長黃柏農表示,拒大陸學生當研究助理就像學了“十八般武藝卻少了項功夫”。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當局“教育部”昨公布“大陸地區人民赴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規定大陸學生赴臺讀大學,須提出10萬人民幣(約新臺幣50萬)財力證明。在臺期間,不能參加健保、不能在校內外打工,但可考汽機車駕照。島內大學科系若有教授承接臺灣機密安全方面的研究計劃,暫時不能招收大陸學生。
臺灣世新大學校長賴鼎銘感慨,外籍生赴臺4個月便能加入健保,唯獨大陸學生被排除在外,有違公平原則,“臺灣社會應以開放的胸襟對待每個學生”。臺灣華梵大學校長朱建民則說,大陸學生只能投保商業醫療保險,臺當局“教育部”應主動邀集民間保險業者,對赴臺就學的大陸學生提供相關保險方案。
來自武漢大學的羅毅,目前在臺灣文化大學信息傳播系進行短期研修,不久前因嘴破到醫院抹藥,花了1000多元新臺幣,荷包大失血,聽聞大陸學生沒辦法加入健保,他坦言“感觸良多”,確實覺得不方便。從南京理工大學赴臺研修的張倩說,為了減少就醫支出,只能多利用學校醫務室,并自備成藥。
臺灣學生也替大陸學生抱屈,臺灣科技大學設計所學生黃品甄表示,沒有健保對大陸學生而言可能會造成醫療費用的負擔,畢竟還是學生,收入有限,如果臨時有意外發生,大陸學生就要負擔高額的醫療費用,對他們來說不太公平。
臺當局“教育部”另規定,陸生不能在校內外打工,包括擔任研究助理。臺灣世新大學校長賴鼎銘認為,“不只大陸學生學習上有損失,也是教師的損失。”如果學校招收到優秀大陸學生,自然會希望學生多多參與研究。黃柏農也說,研究助理是訓練過程,有助于研究生的成長,特別是博士生畢業后要回到學術界,如果不能跟著老師做研究、學習,博士生回到大陸教書,就少了教學的經驗。
從南京理工大學赴臺研修的張倩認為,大陸學生打工不只是補貼生活費,也是想借此多認識臺灣人,了解臺灣社會,“不能打工挺可惜!”世新大學大陸學生、來自西北大學的賈彬說,若能打工,他想找與所學相關工作,只可惜沒實踐的機會。
臺灣學生則提出另一種看法,臺灣元智大學施姓同學表示,擔任研究助理領有薪水,為照顧本地生,應保留給臺灣學生,如果大陸學生想學習,還是可以參與研究,隨時向老師請益。(中國臺灣網 馮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