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次全國人大會議上,我省全國人大代表張昌平等建議,將ECFA后續(xù)協議列入福建先行先試內容。
建議指出,根據國務院支持海西建設的《意見》,閩臺經貿合作在兩岸簽署和實施ECFA的背景下,更具有率先實現互利共贏的優(yōu)勢。近幾年,閩臺貿易、福建利用臺資均排在各省前列,閩臺貿易僅次于廣東、江蘇、上海、浙江;利用臺資僅次于江蘇、廣東。
為此,建議ECFA后續(xù)協議列入福建先行先試內容。具體如下:在貨物貿易協議方面,建議閩臺貿易重點產品(如機械裝備產品、紡織、冶金建材等)獲得(或擴大)降稅安排。
在服務貿易協議方面,建議體現閩臺服務業(yè)(旅游、交通運輸、人才中介、印刷出版、電信、音像制品分銷等)合作先行先試內容,先行擴大開放部門和開放承諾。
在投資保障協議方面,建議簡化臺企在閩投資審批程序、降低準入門檻,閩臺率先在行政服務、互設辦事機構、人員往來便利化、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服務保障等方面加強合作。
在爭端解決機制協議方面,發(fā)揮福建對臺“五緣”優(yōu)勢,建議率先建立閩臺糾紛預防機制,在福建設立兩岸常設性的糾紛預防工作點和爭端解決機構。(記者 潘繡文 鄭昭 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