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1月30日北京消息 國臺辦30日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新聞發言人范麗青宣布了幾項關于進一步推進兩岸廣播影視界合作交流的政策措施。
范麗青表示,近年來,隨著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兩岸影視界的交流合作進一步熱絡。大陸廣電主管部門積極為兩岸影視界合作、促進共同發展提供政策支持,創造有利條件,相繼出臺了鼓勵臺灣業者經批準在大陸參與合拍影片,建設、改造電影院,發行大陸影片等政策。
范麗青指出,為進一步促進相關政策的落實,為臺灣演藝人員在大陸發展創造更多機會,廣播電影電視總局重申并強化推動兩岸影視合作交流的具體措施如下:第一,積極鼓勵兩岸影視制作機構參與合拍劇制作。在兩岸合拍劇申報立項方面,在申報主體不變的前提下,增加臺灣制作單位提交的申請合拍劇的相關材料,以便于主管部門主動與臺灣制作單位聯系溝通和臺灣合拍方及時了解合拍劇的審批情況。同時,廣電主管部門承諾將加快合拍劇審批速度。在兩岸合拍劇播出方面,將推動中央電視臺開辟固定時段欄目,定期播出兩岸合拍劇,搭建兩岸合拍劇播出平臺。第二,采取積極措施,鼓勵和推動大陸相關影視機構增加引進臺灣電視劇。第三,繼續歡迎臺灣演藝人員來大陸發展,參與制作相關廣播影視節目。臺灣演藝人員來大陸參與制作節目的規定沒有變化。
范麗青說,只要兩岸關系保持和平發展的良好勢頭,大陸方面愿意不斷采取積極舉措進一步促進兩岸影視交流與合作,共同弘揚中華文化,使臺灣的影視文化產業界同享大陸影視文化繁榮的成果。(中國臺灣網 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