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南京4月22日電 (記者 劉舒凌)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副主任孫亞夫22日指出,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需要促進經濟、文化交流協調發展;大陸方面主張不斷為商簽兩岸文教交流協議積累共識、創造條件。
22日,中華文化發展促進會與臺灣中華文化總會等機構攜手于南京舉辦“弘揚中華文化:探討王道理念,構建和諧世界——王道思想的當代意義”研討會,孫亞夫應邀在開幕式致辭時作上述表示。
孫亞夫說,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是兩岸同胞的共同愿望和努力追求。兩岸關系和平發展有其政治、經濟、文化和民意基礎。夯實這些方面基礎,并賦之以新的內涵,其意義重大可想而知。
他說,兩岸同胞同屬中華民族。中華文化是中華民族的靈魂和脊梁,是兩岸同胞的精神紐帶和共同財富,也構成兩岸關系和平發展文化基礎的核心內容。維護和增強這個基礎,最主要的就是共同傳承和弘揚中華文化。
孫亞夫強調,共同傳承和弘揚中華文化,將有力地增強兩岸同胞共有的文化認同和民族認同,提供兩岸關系發展的文化動力和民意支持。這正是兩岸關系發展中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
他說:“長期以來,兩岸文化交流維護了兩岸同胞的文化認同和民族認同。在兩岸經濟合作已經取得豐碩成果,兩岸各界大交流已經形成新局面的今天,我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感知到通過文化交流提升兩岸同胞文化認同與民族認同的特別重要性。兩岸同胞都認為自己是中華民族的一分子,是中華文化的傳人;進而認為大陸和臺灣是自己共同的家園,要守護好、建設好這個家園;再進而認為自己負有振興中華、民族復興的責任,為此作出自己的努力,這樣就能消除許多誤解和不必要的疑慮,進一步彼此理解、信賴和關懷,進一步交流合作、互利雙贏;也就能夠超越政治歧見,在發展中去解決各種問題,不斷拓寬兩岸關系前進的道路。”
孫亞夫指出,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需要促進經濟、文化交流協調發展。一個文明社會是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共同進步的社會,兩岸關系發展也應當是經濟和文化協調發展的進程。兩岸已經達成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將經濟合作推向了新階段。兩岸如果能夠達成文化教育交流協議,很顯然可以將文教交流提升到新水平,還可以使兩岸經濟文化交流更為協調。
他說,商簽這方面的協議,可以主要是表達兩岸雙方促進文教交流的積極態度,支持開展民間文化交流的積極作為,規劃重要的文化交流項目、建立機制化的平臺,以增強文教交流的計劃性。“我們主張不斷為商簽兩岸文教交流協議積累共識、創造條件。”
關于兩岸商簽文教交流協議議題,臺灣中華文化總會會長劉兆玄在會議間隙接受記者訪問時介紹,臺灣文化界朋友其實非常開放、非常樂見兩岸各種文化交往蓬勃發展。
但劉兆玄表示,兩岸簽署ECFA(即《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時不是一步到位,事前先從兩岸直航等具體的協議先做起來,到一定程度再有一個整體的框架性協議;文化交流合作方面可采取類似方式,有特別需要的個別協議可以先簽起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