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央日報》網絡報19日發表評論文章,原題《兩岸共同充實“一中”意涵》,全文摘編如下:
“習吳會”時,吳伯雄提出“一中架構”概念,在此之前,大陸便有“一中框架”的說法;架構、框架意思相同,至此,兩岸同在“一中”之內,已為共識。
但架構或框架,必得有實質的內容。兩岸目前還有一些爭議,爭議能解決當然最好,若一時無解,不妨擱置,如果一昧在爭議事件中眼對眼鼻對鼻皆不相讓,那么,框架或架構還是空的,這顯然不利于兩岸利益。
大陸領導人前些時提到,“兩岸不應在涉外事務中內耗”,相對意思是,涉外事務應該互相幫忙,這可視為框架或架構的內涵之一。譬如東海問題、南海問題,臺灣和大陸各有利益在兩海的區域中,各管各的,力量不會大;互相幫忙,就會產生相乘效果。
臺灣和日本的漁業談判歷經17次仍無結果,今年因大陸在釣魚島爭議中對日本采強勢態度,間接使“臺日漁業協議”得以簽署,這是言而不宣的事實。臺灣漁船遭菲律賓公務船槍殺,造成臺灣一名船員死亡,大陸立即批評菲律賓為“強盜行為”。南海除了菲律賓外,還有越南、印度尼西亞、泰國都在和大陸、臺灣爭經濟利益甚至爭領土,未來紛爭難免,“一中”概念應常在兩岸腦中,使涉外事務由“內耗”轉為“合作”,這才是兩岸關系的正向發展。
兩岸同文同種,擁有共同的文化、歷史,這更是“一中”的主要內涵,在此背景下,彼此攜手發展,議題無限。輿論呼吁應該在“一中框架”中添東西,正是此意。
“求同存異、擱置爭議、先易后難”,兩岸領導人不但有此認知,且一再強調,有此基礎,“一中架構”或“一中框架”的內容必然是豐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