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公務船公然開槍殺害手無寸鐵的臺灣漁民嚴重違背國際法精神。11日,臺對外部門負責人林永樂稱,菲律賓的行徑是“一起惡意殺人的刑事案件”。在國際法上,除了國際公認的海盜,攻擊非武裝商船或漁船是非常嚴重的違法行徑,即使這類船只被懷疑在他國領海內從事非法行為,政府船艦也只能驅逐、逮捕,絕不能任意開火射殺。更何況此次臺灣漁船是在臺菲重疊海域作業,并未侵犯菲律賓領海,而菲律賓公務船在未采取充分喊話、合理警告的情況下,悍然射擊臺漁船,已經明顯超越國際社會容忍的紅線。無論情節如何,在公海或經濟海域上發生命案,即屬國際法上的刑事案件。
馬當局敢于對菲強硬源于島內“民氣可用”。島內輿論此前一直擔憂馬當局對外“軟弱”,無力為臺贏得主動,然而事實卻相反。這主要是由于事件引發了島內各界的強烈憤慨,不僅島內主流輿論和民意強力支持馬當局采取強硬行動,甚至連一向對馬“唱反調”的民進黨亦稱“會做馬的后盾”。據“旺旺中時民調中心”的民調顯示,92%的民眾要求菲方應道歉、懲兇及賠償,70%的民眾支持馬當局采取制裁手段。《聯合報》指出,正是島內這股強烈的反菲民意,使馬當局認為“民氣可用”,從而堅定對菲強硬立場。另外,臺灣方面在南海爭端上一直處于相對弱勢地位,若不借此次事件展現堅定決心,可能使長期與臺爭奪海洋利益的某些國家認為其“軟弱可欺”,對臺更加“放肆無禮”。
但是,菲律賓恐難輕易對臺“全面服軟”。菲律賓對臺態度有所軟化,一方面固然是馬當局的強硬措施使其不得不作出一些讓步,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事件發生時正值阿基諾三世領導的執政聯盟面臨中期選舉,其為防選票流失而故作強硬,在13日選舉結束后,阿基諾三世才緩和了態度。但從目前看,菲律賓頑固堅稱自己“并無明顯過錯”,而且認為臺灣的制裁措施是“雙刃劍”,“傷菲一千,亦會自損八百”,難以持久,加之美國在事件發生后一直不對菲作出任何譴責言辭,明顯縱容菲方。因此,臺當局連續祭出制裁措施能否使菲“徹底服軟”,獲得令島內民眾普遍滿意的結果還有待進一步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