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日前出席一場經濟座談會時,針對當前經濟與產業發展,明白指出,臺灣應具備創新的政策思維,才能強化臺灣經濟成長的動能,并進一步提升臺灣整體的競爭力。尤其馬英九強調要進一步放寬陸資來臺,因為松綁陸資來臺被視為臺灣經濟動能推升的重要途徑之一,萬萬不可等閑看待。
2009年4月第3次“陳江會”達成共同推動陸資來臺的共識后,“行政院”于同年5月核定“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及“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并于同年6月底公布。在開放陸資投資業別方面,則依據“先緊后松、循序漸進、先有成果、再行擴大”原則,采“正面表列”方式分階段開放。在歷經3次檢討后,累計開放陸資來臺投資業別項目計408項,特別是自2010年9月ECFA生效實施以來,臺灣制造業開放比率從原先的42%大幅提高到96.68%,服務業開放比率也從原先的42%提高到50.95%,顯示臺灣對于陸資來臺的推動,已逐漸落實兩岸經貿正常化。
然而,根據臺灣“經濟部投審會”公布的資料,自2009年開放以來,至去年底,總計核準330件陸資來臺投資案,投資金額僅達到3.5億美金,顯然與預期有一些差距。
展望未來,在ECFA、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與兩岸貨幣清算機制開始運行之后,陸資來臺投資將有更大的發展空間。其中,因為大陸已頒布的《“十二五”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規劃》中,明確提出“加強與臺灣在高新技術和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等領域投資合作,落實海協會與海基會關于加強兩岸產業合作的共同意見”。
與此同時,臺灣“經濟部”則推出第四波陸資來臺松綁項目,先松綁制造業和公共建設項目,放寬陸資可投資島內發光二極管(LED)、太陽能電池、集成電路、半導體封制及測試、液晶面板、金屬切削工具、電子及半導體生產用機械設備的投資比率;并宣布今年將舉行8場次兩岸產業搭橋會議。臺灣“內政部”則持續檢討兩岸相關規范,放寬或簡化大陸居民入境手續。
特別是在去年8月第8次 “陳江會”簽署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之后不久,大陸商務部副部長蔣耀平帶領陸企實地考察,讓陸企能和臺灣廠商進行有效的對接。這些都顯示,陸資來臺已成為未來兩岸經貿的重頭戲。
總之,大陸目前正積極尋求產業結構的調整與轉型,臺灣則是積極推動經濟振興。兩岸也將持續進行ECFA的后續各項談判,經貿交流合作已進入深水區,逐漸碰觸到深層次的問題,亟待強化溝通、深化互信,更需要心態的轉變與觀念的調整,才能有利于兩岸的進一步發展。
最后,ECFA確定兩岸經貿互動的方向、內容與途徑,在ECFA后續的貨品貿易、服務業貿易、投資保護和促進、爭端解決機制等四項協議中,2012年簽署了投保協議,服務業貿易的協商已完成絕大部分,貨品貿易協議涉及降稅項目五六千項,將是今年協商的重點。這體現兩岸談判已由“讓利”邁向“互利”,需要雙方更多的諒解與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