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9日簽署的“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簡稱ECFA),開啟了粵臺服務業合作的新階段。
廣東是吸引臺灣投資的大省,吸引臺灣服務業投資雖也取得了一定進展,但仍處于起步發展階段。臺商對廣東服務業的投資主要集中在批發零售、信息及通訊傳播、藝術娛樂及休閑業等行業,兩地服務業合作領域較狹窄,合作程度尚淺。在新形勢下,粵臺服務業合作可借鑒CEPA框架下粵港澳服務業合作經驗,積極把握當前兩岸簽署ECFA的有利形勢,利用《珠三角改革發展規劃綱要》賦予珠三角“先行先試”的政策優勢,爭取將廣東列為ECFA先行先試省份,積極推動粵臺服務業合作起步。廣東應在ECFA框架下,參照CEPA標準擴大臺灣服務業在廣東的準入行業范圍,擴大對臺灣的金融、物流、信息和技術服務、職業教育、旅游會展、文化創意等行業的開放,爭取在全國各省市中率先取得新突破。
在金融業,建議參照CEPA將臺資銀行申請者的申請前一年總資產降低到60億美元,申請人民幣業務資格年限由三年降低到兩年;大力推動證券、保險以及創業投資等領域的金融機構互設或者互相參股。在物流業,重點引進臺灣第三方、第四方,以及在冷鏈物流、農產品保鮮物流等方面具有豐富經驗的企業,將國際標準和先進的物流技術和運營經驗引入廣東。在文化創意產業,廣東可憑借自身良好的地緣優勢與技術積累,加強與臺灣的動漫產業合作,提高在國際上的競爭能力。
要借鑒CEPA經驗采取“先易后難、逐步推進”的原則,先在重點合作區域試點,取得經驗后再逐步擴大范圍。可先在東莞、深圳、廣州三個臺商投資密集、需求量大且基礎條件好的城市重點開展金融、信息和技術服務、物流服務、旅游會展服務等領域合作;同時大力扶持佛山、湛江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和珠海、汕頭農民創業園,積極促進相關的農業服務和物流服務合作的開展。在獲取合作成果并總結出適應粵臺實際情況的運營模式后再進一步向全省放開。(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暨南大學教授 馮邦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