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9日電 澳門《新華澳報》19日刊出署名富權的文章說,奧巴馬結束在中國的訪問。《中美聯合聲明》涉及臺灣問題的內容,根據臺海形勢的最新發展,與時俱進地增加了前所未有新論述,更顯得中美在臺灣問題上具有更大利益交集點,從“求同存異”走向“聚同化異”。更令人觸目的是,奧巴馬在聯合聲明中表態支持和鼓勵臺海兩岸進行和平對話。
文章摘編如下:
美國第四十四任總統奧巴馬昨日結束了其在中國的四天訪問。盡管在這四天中,并沒有像外界曾揣測的那樣,發表第四個《中美聯合公報》,但也發表了《中美聯合聲明》。而且,這《中美聯合聲明》涉及臺灣問題的內容,根據臺海形勢的最新發展,與時俱進地增加了前所未有新論述,更顯得中美兩國在臺灣問題上具有更大的利益交集點,從“求同存異”走向“聚同化異”。更令人觸目的是,奧巴馬在《中美聯合聲明》中表態支持和鼓勵臺海兩岸進行和平對話。
奧巴馬首次訪華,發表了《中美聯合聲明》,由于在臺灣問題上含有前所未有的新論述,就顯得“實質內容比表面形式更重要”。——由錢其琛主編的《世界外交大辭典》詮釋,“聯合聲明”亦即“共同聲明”,在外交實踐上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政府或其領導人舉行會議或會談后共同發表的聲明。就共同關心的問題表明立場,或說明各方就雙邊或多邊問題所達成的協議以及各自享有的權利和義務,可構成條約性文件,對有關各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有些“聯合聲明”中包含相互間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因而屬于條約性文件,對有關各方均具有法律拘束力。但其格式與非條約性的聯合公報并無差別。中國在處理某些重要的雙邊關系問題上常采用這種形式,如《中美上海公報》、《中美建交公報》、《中美八一七公報》等。盡管奧巴馬訪華所發表的《中美聯合聲明》,在法律效力上遜于《中美聯合公報》,但其內容卻一點也不含糊。尤其是首次中美兩方都同時強調臺灣問題對中美關系的重要性,不再是中方對此立場“自說自話”。
更重要的是,在中方強調臺灣問題涉及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希望美方信守有關承諾,理解和支持中方在此問題上的立場之后,美方首次對此做出正面回應,并緊接著間接為此做出“背書”:除了是按以往慣例繼續表態奉行“一個中國”政策,遵守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的原則之外,還首次表達歡迎臺灣海峽兩岸關系和平發展,期待兩岸加強經濟、政治及其它領域的對話與互動,建立更加積極、穩定的關系的政治態度。
聯系到奧巴馬在與胡錦濤會面時表態說,“美國尊重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奧巴馬幾乎是顛覆了其歷任前任只是表態奉行“一個中國”政策,但卻從來不愿就臺灣的歸屬問題上明確表態的“既定政策”,間接承認臺灣是中國的一部份。這不但是否定了近來沉渣泛起的“臺灣地位未定論”,而且也駁斥了所謂“一中一臺”及“臺灣獨立”之論。而且更重要的是,奧巴馬支持“兩岸關系和平發展”,而“胡連會”《兩岸和平發展共同愿景》的中心思想就是堅持“九二共識”,反對“臺獨”,謀求臺海和平穩定,促進兩岸關系發展,維護兩岸同胞利益,其目標包括促進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建構兩岸關系和平穩定發展的架構,包括建立軍事互信機制,避免兩岸軍事沖突,同時也包括了促進討論臺灣參與國際活動的問題,因此,其最終目的還是促進兩岸和平統一。
這個形式上遜于第三個《中美聯合公報》——《八一七公報》的《中美聯合聲明》,但其實質內容卻比《八一七公報》已經向前走了一大步。這是因為,《八一七公報》的主要內容,除了是為美國向臺灣售賣“防御性武器”定調之外,里根總統還私下向臺灣轉達了親筆署名的“六項私人保證”,包括不修改“與臺灣關系法”,不改變在臺灣“主權問題”上的立場,不壓臺灣與北京談判等。
而《中美聯合聲明》顯然是已經悄悄地調改了這 “六項私人保證”。尤其是鼓勵兩岸進行政治對話,盡管目前兩岸協商經濟議題是雙方自愿的,但畢竟臺灣至今仍未打算與大陸進行政治對話,而《中美聯合聲明》卻表達了歡迎的態度;而“六項私人保證”中“不改變在臺灣‘主權問題’上的立場”的承諾,也已受到《中美聯合聲明》中的“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表述的“沖擊”。當然,其影響程度如何,還須待今后觀察。但從奧巴馬的基本態度看,這個影響顯然是朝著反對“臺獨”的方向發展的。
《中美聯合聲明》未提“臺灣關系法”,又是一個鮮明特點。因為在“六項私人保證”中,就有“不修改‘與臺灣關系法’”的保證。因此,《八一七公報》發表后,里根當即公開發表聲明,聲稱美國售臺武器問題將繼續根據“與臺灣關系法”進行。為此,中國外交部發表聲明指出,《八一七公報》是以兩國建交公報的原則和國際關系的基本準則為依據的,與美國單方面制訂的“與臺灣關系法”毫無關系。“與臺灣關系法”嚴重違背了兩國建交公報的原則,是中國政府一貫反對的。任何企圖把本公報與“與臺灣關系法”相聯系的解釋,都是違背本公報的精神和原則的,都是不可接受的。
美方沒有在《中美聯合聲明》中重提“臺灣關系法”,固然是為了尊重中國政府,但最少也是“吸取歷史教訓”。至于奧巴馬在記者會上被動式地提到“與臺灣關系法”,那只不過是為了應對美國的反對派,及照顧臺北“老朋友”的情緒并作一些安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