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今天(30日)在此間舉辦的“旅游30年會”成立大會上獲悉,花蓮光隆玉石店因以45萬元(新臺幣,下同)賣給大陸游客市值1萬元左右的“貓眼石”,被大陸游客投訴,臺灣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29日撤銷其“旅行購物質量保障”資格,禁止旅行社帶團消費。品保協會購物評核組組長王啟漢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大陸游客購買高檔商品時,一定要索取、保留品質保證書及收據,以備維權之用。
近日,兩岸媒體都報道了一名大陸游客在花蓮光隆玉石店花45萬元買了一枚標價過百萬元的“貓眼石”,買者回大陸鑒定后得知,這只是有貓眼效果的臺灣軟玉。雖然臺灣業者聲稱兩岸對寶石的鑒定認知有異,但臺灣媒體報道,花蓮軟玉貓眼石品質較好的市值也僅5萬元。而大陸游客用45萬元買下的軟玉貓眼石,在臺北的市值僅萬元左右。
品保協會秘書長陳怡全強調,為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貫徹“標價即購價”的不二價政策,今后會加強抽查,若有違規,將視違規情況予以處分,最重處分是撤銷購保資格。臺觀光局肯定品保協會對光隆玉石店的處分案,建議購物店眼光不要過于短淺,把陸客當肥羊,反而損害長期利益。據悉,花蓮地檢署已以涉嫌欺詐調查此案。(記者陳曉星、蘇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