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針對跨境企業大陸白領申請赴臺許可,臺當局內務部門及經濟部門今天(27日)說,已研商赴臺人數限制,初步規劃停留1年以上每家申請上限10名。
臺當局“立法院”今天上午審查跨境企業內部調動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赴臺服務許可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相關“勞委會”、“內政部”、“教育部”、“經濟部”、“金管會”和“健保局”列席報告。
臺“內政部”報告指出,依現行相關許可辦法,大陸地區人民擔任跨境企業負責人、經理人或從事專業性、技術性服務,且任職滿1年,才可因跨境企業內部調動赴臺服務。這辦法實施10年來,有6000多名大陸人士申請,其中停留1年以上者僅200余名。
臺“經濟部次長”杜紫軍答詢說明,修正規劃臺資企業陸干赴臺員額,停留期限1年以上單一企業10人為上限,初步統計約295家臺資企業適用。
“臺聯黨”“立委”許忠信質詢指出,陸干若在大陸以人民幣支薪,是非海外所得,不僅無法課稅,更有可能規避新臺幣47971元下限薪資限制。針對許忠信提議,“勞委會主委”潘世偉答詢表示,不反對,會在討論時堅守建議。
民進黨“立委”趙天麟質詢表示,外籍白領赴臺因屬活動非工作,目前規劃不適用“勞基法”,健保費責任等配套,應妥善規劃。建議納入符合“勞基法”,工作就是工作,不要變成活動規避。
臺“勞委會主委”潘世偉答詢,將開會研擬配套,例如大陸人士白領至少在臺資公司工作1年以上,就可從中了解薪資水平,應可解決相關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