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6月4日廈門消息 日前,由廈門市臺聯主辦的廈門市臺灣學生大陸就業政策說明會在廈舉行。來自廈門大學、集美大學、華僑大學等100名臺灣大學生參加了說明會。說明會上,有關部門就臺生就業過程中所需材料、注意事項,用工單位應提供的福利待遇及臺生檔案管理等進行了說明。
在獲得國內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資格的臺港澳居民的就業問題上,根據《臺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用人單位聘雇臺、港、澳人員必須為其辦理《就業證》及用工報備;臺籍人員在廈辦理就業許可時,應提供就業申請表、個人有效旅行證件及有效復印件、健康證、任職證明和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等;在廈門市就業的臺籍人員,按外來員工或外來管理、技術人員的繳費標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并且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廈門市人事局關于2006年非師范類畢業生就業工作意見》也明確規定,取得國內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資格的臺灣、香港、澳門居民按規定辦理就業手續,并與廈門市企事業單位建立勞動或聘用關系后,在廈工作期間建立的檔案資料可由市、區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代理,并可參照《廈門市人才柔性引進與人才居住證暫行規定》規定的辦法申請辦理《廈門市人才居住證》,享受相關的政策待遇。(中國臺灣網福建省臺辦通訊員 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