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4月13日電 題:兩岸金融合作 閩先行先試有空間
中新社記者 羅欽文
在中國“十二五”規劃綱要中,加強兩岸金融服務業合作,推動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被列為未來5年大陸全面深化兩岸經濟合作的重要內容。對于處于兩岸交流合作最前沿的福建,該規劃綱要明確“支持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推進廈門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建設”。由此可見,兩岸金融合作,福建可有所作為。
廈門是兩岸金融合作的先行者,臺資金融機構搶先登陸的“橋頭堡”和聚集地。中共廈門市委書記于偉國表示,廈門將深化新形勢下對臺先行先試,加快構建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4月11日,廈門市兩岸金融中心建設指揮部揭牌成立。加快推進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建設成為福建踐行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加強兩岸金融合作的重要舉措。
目前福建正著力加快發展服務業,并將金融服務業列為“十二五”現代服務業發展的十大領域之一,而推動閩臺金融合作更是福建金融服務業發展的突出亮點。
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監局、福建證監局、福建保監局等機構最近聯合提出了推進閩臺金融合作的一系列舉措:推動閩臺兩岸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雙向互設;支持臺資企業上市融資,引進臺灣金融服務中介來閩設立機構;爭取國家政策支持,借鑒臺灣地區上柜和興柜模式,在省內探索建立臺資企業及中小企業股權柜臺交易市場(或海峽股權交易所),為中小企業、大陸臺資企業融資提供服務。
同時,積極推動赴臺旅游保險工作;支持在閩臺資法人保險公司發展,推動閩臺保險機構加強業務合作;支持兩岸合資產業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股權投資基金發展,加快海峽產業投資基金首批資金的募集工作,爭取在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重點產業、新興產業等股權投資方面取得進展。
多年來,兩岸金融合作在閩先行先試,成效顯著。如試點12年的新臺幣兌換業務不斷“擴容”,從僅有中國銀行一家、僅限于福州廈門兩地起步,至今兌換銀行機構已增至4家,兌換業務由銀行柜面延伸至簽約授權的外幣代兌機構;2010年兌入量、兌出量均超2億元新臺幣,其中兌出量是2004年-2009年累計兌出量1.68倍。
臺灣富邦2008年12月通過其香港子公司間接入股廈門銀行,成為首家入股大陸商業銀行的臺灣金融機構。海峽兩岸共同發起設立的第一只基金海峽產業投資基金于去年底在福建成立,已與福建數家金融企業、能源企業及臺資企業達成投資意向。
2010年9月,臺灣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和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各持有50%股份的富邦財產保險有限公司獲批設立,注冊地在廈門,這是ECFA生效后第一家進入大陸并取得開業許可的臺資保險公司。廈門現已有2家臺資保險法人機構,另一家君龍人壽是首家響應海西政策、在福建設立總部的兩岸合資壽險公司,2008年底由廈門建發股份和臺灣人壽聯手合資設立。
閩臺金融合作不斷取得的個新突破、新進展,為福建先行先試、拓展兩岸金融合作呈現了大有作為的發展空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