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臺金融交流合作“先行先試”又獲得新突破:新臺幣現鈔兌換業務試點從原有的沿海一線五個市擴大到福建全省。至此,福建仍是大陸唯一開辦新臺幣兌換業務的省份。
據中國人民銀行(央行)福州中心支行十二日在此間透露,央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近日批復同意福建新臺幣現鈔與人民幣兌換業務試點范圍由福州、廈門等地區擴大至全省,全省的中國銀行各網點均可辦理新臺幣現鈔兌換業務。
這是《國務院關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出臺后,福建被賦予的先行先試推進兩岸金融合作又一新政策。該《意見》明確支持福建進一步擴大兩岸貨幣雙向兌換范圍,逐步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
在新臺幣現鈔兌換業務方面,福建已經進行了十一年的試點:一九九八年,中國銀行廈門分行、福州分行與馬江支行率先開辦新臺幣兌換人民幣業務。二00三年十二月,福州、廈門、漳州、泉州、莆田五個地區的中國銀行分支機構又開始辦理一定范圍的新臺幣現鈔的兌出業務,福建成為大陸唯一的新臺幣兌出業務試點。
根據國務院出臺《意見》所提的要求,福建已經制定了一個要建立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的工作方案。建立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是福建對臺先行先試的一個重要方面。福建省副省長張志南不久前表示,福建將積極爭取兩岸金融先行先試,推動兩岸金融雙向合作,促進區域金融加快發展,以推進閩臺金融合作。
實際上,近年來福建在兩岸金融合作方面一直扮演著“先行先試”的角色:大陸銀行在閩率先開辦新臺幣兌換人民幣業務;首家臺灣金融機構參股大陸銀行——廈門市商業銀行;首家兩岸合辦的保險公司落戶廈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