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在我國國民經濟中具有極其重要的地位,貢獻了60%以上的GDP、50%以上的稅收和80%的城鎮就業。但是,長期以來中小企業融資難嚴重制約了我國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具體表現為融資渠道單一、直接融資嚴重匱乏、銀行信貸等間接融資難度很大。
導致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可以從中小企業自身、金融機構以及政府三個層面來追溯。從企業自身角度看,中小企業普遍存在經營管理能力不強、產品技術含量低、企業抗風險能力差等問題,自有資金普遍不足,不能提供擔保或抵押,信貸風險高。從金融機構角度看,作為中小企業融資主渠道的銀行信貸幾乎被大銀行壟斷,由于沒有競爭壓力,大型金融機構缺乏為中小企業提供針對性金融服務的積極性,信貸資源配置普遍重大輕小;而為中小企業提供專門金融服務的中小金融機構尚不健全,高利貸等地下融資成本更為高昂。從政府職能角度看,政府為企業提供的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等存在明顯的“一刀切”,中小企業經營環境不佳、稅收負擔沉重。要破解這些問題,以往單方面的調整難以奏效,需要系統推進金融體制改革。
一是加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打破大型金融機構的壟斷地位,完善多層次的金融組織體系。作為一種金融保障制度,存款保險制度使符合條件的各類存款性金融機構作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繳納保險費,建立存款保險準備金,當發生危機時向成員機構提供救助,以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銀行信用,穩定金融秩序。
二是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完善多樣化的社會信用評價網絡,夯實金融業發展的信用根基。建設覆蓋全國的征信系統平臺,依法采集、整合和應用個人、企業及其他社會組織的信用信息。穩步適度開放信用服務市場,加強信用服務市場體系監管,規范發展信用服務機構和評級機構,有序推進信用服務產品創新。
三是加快推進金融市場創新和產品創新,繁榮金融產品市場,為中小企業提供豐富的融資渠道選擇。本次全球金融危機使我們認識到,中國金融的問題不在于創新過度,而在于創新不足。為適應中小企業發展需求,必須加速金融創新步伐,打破各類行政限制,把決策權交給市場。應積極推進利率市場化,進一步創新貨幣市場、股票市場、債券市場中有效服務中小企業的融資工具,消除資本市場中小企業進入壁壘,為不同發展階段的中小企業提供直接融資。金融機構要提供精細化、個性化的金融服務,根據中小企業風險管理要求創新金融衍生品。
四是加強金融機構自身改革,創新服務模式,提升其服務中小企業的能力和效率。金融機構要走出“傍大款”的傳統發展模式,推進面向中小企業的產品創新、網點調整和渠道建設,提高服務中小企業的覆蓋面和便捷度。打破金融壟斷,放開金融管制,引入社會資本,設立面向中小企業的小型金融機構,組建我國政策性的中小企業發展銀行。通過財政支持、稅收優惠、提供擔保、風險補償等政策支持和差異化監管措施鼓勵金融機構服務中小企業。
五是進一步優化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健全和完善金融監管機制,規范和引導金融機構更好地為中小企業服務。有針對性地制定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多層次優惠政策,特別是稅收優惠政策,進一步改善中小企業發展環境,引導中小企業轉型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