險資投資未上市公司股權和不動產得到“松綁”。保監會網站昨日發布《關于保險資金投資股權和不動產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保險資金對未上市公司的股權投資上限上調至總資產的10%。
此次調整后的《通知》對險資投資不動產限制有所放寬。規定“保險公司重大股權投資和購置自用性不動產,除使用資本金外,還可以使用資本公積金、未分配利潤等自有資金。保險公司非重大股權投資和非自用性不動產投資,可以運用自有資金、責任準備金及其他資金。”
《通知》在放松管制的同時,著重加強了風險管控,明確了董事會和管理層的責任,增加了投資分散化等要求,防范其他行業的風險傳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