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海證券報報道,中國證監會日前發布公告表示,對證監會成立以來至2009年12月31日期間公布的證券期貨類規章進行了再次清理,同時公布2009年應廢止及已廢止證券期貨規章7件。
其中,在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間,應予廢止和自行失效的規章3件,包括《關于境外上市公司1995年召開股東年會和修改公司章程若干問題的通知》、《關于健全查驗制度防范股票盜賣的通知》、《基金管理公司投資管理人員管理指導意見》。
已經明令廢止的規章4件,包括《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試行)》、《證券期貨業網絡與信息安全信息通報暫行辦法》、《會計師事務所與資產評估機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監管責任制》、《關于進一步加強期貨公司開戶環節實名制工作的通知》。(記者 馬婧妤 張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