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強調,對房價上漲過快的地區和城市,銀行要加強區域風險評估,適當提高貸款條件。各金融機構不得為爭奪客戶而隨意降低貸款標準。要進一步完善房地產信貸風險管理制度,嚴禁對項目資本金不足、“四證”不齊等不合規的房地產企業或項目發放貸款。
商業銀行和有條件的其他金融機構應持續開展房地產貸款壓力測試,加強貸款風險管理。各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對宏觀經濟周期與房地產市場運行關系、房地產價格波動對銀行貸款質量影響等研究,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優化調整信貸結構,防范化解房地產信貸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通知指出,繼續支持居民首次購買普通自住房的貸款需求,根據借款人信用記錄和還款能力、購房用途和住房性質、抵押物價值和變現能力、當地房地產市場狀況等因素,合理進行風險評估,在貸款利率下限和最低首付款比例之上確定貸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嚴格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需求。二套房貸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貸款利率嚴格按照風險定價。(記者 丁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