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或將試點開征遺產稅的傳聞再起,作為國際通行的避稅工具,壽險保單的購買熱情被一夜激發。據保險業人士透露,近日來保險公司屢簽天價保單,不少私營業主成為保險公司的“座上賓”,避稅成了他們投保的主要動機。
作為改革前沿的深圳市日前提出十大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思路,其中最值得關注的無疑是試征遺產稅的建議。盡管這一提議目前尚未到實質階段,但卻引起了不少企業主的注意。多家保險公司反映,前去咨詢“保險能否避稅”的企業主明顯增多。
來自市場一線的消息稱,就在傳出深圳或將試點開征遺產稅后不久,當地市場就出現了一張躉交保費1.03億元、一張年繳保費2680萬元(3年期)的巨額保單。“聽說,其中一張保單的投保人,就是奔著避稅去的。”
誠然,在成熟的海外保險市場,有現金價值的壽險保單往往會成為不少富豪的避稅工具,不計入應征遺產稅內。也正是這一國際慣例,讓國內不少企業主想到了利用保險進行合理避稅。同時也讓國內保險機構找到了壽險產品的一大賣點,“我們現在向客戶介紹保險產品時,都會提到未來可能開征遺產稅的政策變化。”一家保險機構市場部人士告訴記者。
但需要提醒企業主的是,由于試證遺產稅的說法目前只是建議,尚未到實質階段,因此在投保時仍應以個人實際保障需求為主。不少專家認為,從目前的經濟大環境來看,我國短期內推行遺產稅的可能性并不大。
可以說,在今時今日就主要以規避遺產稅的說法來推動天價富人險的銷售,名義上是未雨綢繆,但更多的是一個噱頭。
而除避稅之外,不少保險營銷員會告訴各企業主:“保險還能避債。”對此,上海法律界一位資深律師表示,對于保險是否能夠避債,目前國內法律界還存在爭議。由于國內目前在個人破產法律法規上存在空白,因此保險時常被視為避債的一種工具。
不過,在一種情況下發生的保險金,是受法律保護,可作為避債手段的。一位保險專家解讀說,指定受益人的人身保險產品,通常具有資產保全的功能,可以作為避債工具。但如果保單上沒有指定受益人或是法定受益人,在這種情況下,保單將不可作為避債之用,而被視為償債資金。
撇開“開征遺產稅”這個噱頭而言,“富人險”其實還是有一定市場的,關鍵在于保險公司有沒有了解到中國富人們真正的需求所在。
一項針對“高端中產人群”的市場調查表明,富人最大的關注點集中在:子女教育需求、預防疾病、照顧父母。就健康和教育保障而言,他們對保險的要求也是與眾不同的:他們擔憂通貨膨脹造成保障的縮水,擔心今天購買的保障,伴隨著年紀的增長,在未來可能就不夠了,希望能夠擁有不斷增長的保障。
也就是說,高保障才是中國富人真正之所需。另外,富人們每年投幾萬元、十幾萬元甚至更多錢在保險公司,保險額度高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希望能得到與普通人群有所差異的“高附加值服務”,讓自己投下的保費“更值錢”。這在一部分新推的富人險中已有所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