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萬億,這是114家證券公司2012年末的資產總額,為2004年末的4.2倍。
但該數字與銀行、保險、信托等金融子行業相比,還存在較大的差距。1.72萬億僅是銀行業資產的1.3%左右,約為保險業資產的23%。而僅一個光大銀行的資產規模,就已超過整個證券行業。
對此,業內人士稱,這主要是券商商業模式同質化問題嚴重所致,而創新業務收入短期內還難以有效稀釋傳統業務在券商總收入中的占比。
創新初嘗甜頭
中證協統計數據顯示,2012年全國114家券商累計實現營業收入1294.71億元,全年實現凈利潤329.3億元;2012年末券商總資產為1.72萬億元。
雖然整個證券業總資產絕對值看似龐大,但與銀行、保險、信托等其他金融子行業橫向對比則顯得寒酸。這個數據約分別相當于銀行業、保險行業同期總資產的1.3%、23%。年報數據顯示,光大銀行2012年末總資產規模達2.28萬億,換言之,單單一家光大銀行總資產規模就已超過整個證券業。
在行業盈利方面,2012年19家上市券商凈利潤合計為187億元。而在上市公司中,凈利潤超過百億元的就有27家,銀行業占據14席。其中,“全球最賺錢銀行”工商銀行去年實現凈利潤2385億元,約相當于最賺錢上市券商中信證券凈利潤42億元的56倍。
雖然如今證券業總規模、凈利潤均較2002年~2005年連續4年全面虧損的窘境有較大改善,但仍難掩近年來行業下滑之勢。公開數據顯示,2009年~2012年,我國證券公司總資產經歷了2.03萬億元、1.97萬億元、1.57萬億元、1.72萬億元的波動,凈利潤則從932.71億元降至329.3億元。
與此同時,券商“靠天吃飯”的經紀業務也頹勢盡顯。
在生死存亡關頭,憑創新找出路已擺到了證券行業持續發展的案頭。盡管經過一年創新的證券行業暫未走出金融競爭和自身發展所遇到的困境,但業務創新所釋放的正能量已讓監管部門、行業從業者以及市場投資者達成共識——創新勢在必行。
證監會公開數據顯示,2012年證券公司的收入結構中,雖然經紀業務、自營業務和證券承銷與保薦業務仍是證券公司收入的主要來源,但投資咨詢業務、財務顧問業務、資產管理業務和融資融券業務的收入占比卻在2012年明顯上升。對此,分析人士普遍認為,這樣的結果顯然與2012年資產管理和融資融券業務的創新力度密切相關。
融資需求旺盛
自監管層釋放大力鼓勵行業開展創新業務的信號之后,去年券商融資需求更加旺盛。
據Wind資訊統計,去年包括中信、光大在內的13家券商先后提出再融資計劃。其中,大型券商以發行短期融資券為主,而興業證券、東北證券等中小券商則涉及定增股本融資,總共計劃募資額超過1100億元。與此同時,不少尚未上市的券商也紛紛加快了謀求上市的步伐。
證券公司對資本金之所以如此渴求,并不難理解。根據《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拋開傳統的承銷業務不說,任何一家券商要趕上這一輪業務創新大潮,硬件之一就是需要有較為雄厚的資本金作為支持,因為凈資本水平決定了證券公司的業務資質和業務規模。
值得一提的是,眾多券商為擁抱創新一哄而上的局面,不但引發業界關于行業發展“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擔憂,還促使業界的認識重心回歸到創新的本質上來。
中銀國際證券在考察韓國和中國臺灣地區券商的金融創新歷程后總結稱,未來中國內地證券業要實現創新發展,需要在資產端的產品創新、負債端資金來源的拓展和資本要求的放松這三個方面取得突破。而目前證券公司的負債端資金來源拓展模式明顯尚處于相互復制的階段,引領業界的創新模式并未出現。由此,也讓放松券商凈資本限制條件的呼聲高漲。
不少業內人士表示,證券公司頻頻再融資,一方面是因為創新業務的擴張導致風險資金持續增加,而另一方面,證券公司“擴大凈資本→獲取新業務→業務做大→凈資本規模制約→再融資”循環的背后,凸顯目前以凈資本為核心的動態監管體系存在不足。
風控與創新需匹配
事實上,本輪券商業務創新除了需要在負債端資金來源的拓展和資本要求的放松方面取得突破外,還需要在資產端的產品創新方面取得突破。目前,許多證券公司的業務部門正積極嘗試各類業務創新和探索產品創新的空間。
不過,如果片面追求產品創新而忽視風控方面的隱患,將會危害整個行業。種種跡象表明,監管層對券商創新業務風險給予極大的關注。
日前,海通證券發布公告稱,該公司于4月22日收到證監會、上海證監局《關于對海通證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正式確認旗下創新OTC(柜臺交易)產品“一海通財”系列產品遭遇證監會查處。該系列產品背后對應的是期限較長的債券或其他固定收益產品,具備“資金池——資產池”模式的一般特征,而由于資金與資產之間期限錯配,風險也容易就此產生。
上述事件令業界更加重視風控在創新業務中的價值。有業內人士稱,未來業界迎來的將是一個創新與風控并重的“集約式”時代。
對于如何把握好創新與風控之間的關系,國信證券董事長何如說,如果將證券公司比作一部精密運轉的機器,創新發展和合規管理應分別是這部機器的發動系統和制動系統。前者為機器注入活力,后者則為機器實現穩定及可持續運轉提供保障,二者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