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30日電 (金融頻道 黃政平) 截至目前,5月份保監會網站公布下屬保監局開出的罰單有30張,罰款金額達224萬元。虛列經濟事項套取費用仍為處罰重點,另外委托無代理人資格的人員代售保險現象仍普遍。值得一提的是,有保險公司甚至委托學校老師代售學生平安保險。
30張罰單共罰224萬 虛列經濟事項套取費用仍是處罰重點
中新網金融頻道梳理發現,保監會各保監局5月共計開出罰單30張,處罰金額達224萬元。處罰原因中,虛列經濟事項套取費用居首,共計13張罰單與此有關,涉及罰金152萬元。
由于上述原因遭罰的險企包括華泰財險、中華聯合財險、太保產險、中荷人壽等保險公司。
涉及此類處罰少不了虛列經濟事項,各險企套取費用的“借口”也是五花八門。辦公用品、業務招待費、燃油費、餐費、會議費、差旅費、廣告費等等,不一而足。
兩險企委托教師代賣學生平安保險 被罰23萬元
委托不具保險代理人資格或無展業證人員銷售保險的現象,在各大險企位于地方的分支機構中是比較普遍的。在這樣的現實背景下,加之各地方保監局推進保險“三進入”(進學校、進社區、進農村),這種違規代售保險的現象時有發生,甚至學校和老師不經意間也成為險企的“棋子”。
經查實,2011年春季和秋季,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合川支公司(以下簡稱:“太保產險合川支公司”)委托未取得保險代理人資格的27名學校教師代理銷售學生平安保險,代理銷售保費546350元。
2011年春季,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合川區支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人壽合川區支公司”)委托未取得保險代理人資格的74名學校教師代理銷售學生平安保險,代理銷售保費326575元。
重慶保監局認定該行為違反《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第(八)項的規定,分別對太保產險合川支公司和中國人壽合川區支公司處罰10萬元和13萬元。
學校代賣學平險 保險公司按比例返還
中國經濟周刊曾報道山西運城一些小學代售學平險,并能從保險公司收到保費回扣。統一收起保費后交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會按照8%的比例返還。學校將此費用用于班主任的安全管理、值班補貼等。
長江日報去年也曾報道武漢新洲部分學校強賣中國人壽保險,學校統一收齊保費后交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會按照15%的比例給代辦者返還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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