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近日指出,要持續清理財產保險未決賠案,不斷減少已有積壓未決賠案,避免產生新的積壓未決賠案,實現清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切實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
據悉,清理范圍包括截至上一年度12月31日24時之前出險并報案、且在該時點仍處于未決狀態的未決賠案。清理險種包括財產保險公司經營的所有險種。重點涉及個人消費者較多的機動車輛保險(商業車險、交強險)、意外傷害保險、健康保險、農業保險等。
保監會要求,各公司要每年組織一次積壓未決賠案清理工作。各公司每年年初要對清理范圍內的所有未決賠案進行全面排查,并于每年3月20日前向保監會消保局報送摸底匯總表和數據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