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消息,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日前在電話會議中透露,央行已經把“擴大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的報告上報國務院。消息人士表示,此事由央行金融穩定局負責,而商業銀行的負責人在國慶前后將會與央行金融管穩定局證券處討論具體細節。市場分析人士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擴大商業銀行投資設立基金管理公司,可能將進一步推動金融混業經營。
事實上,9月24日,證監會基金部主任王林曾向媒體公開表示,監管部門將配合人民銀行對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管理辦法進行修訂,以適當擴大商業銀行范圍。
興業銀行資深經濟學家魯政委在接受《國際經融報》記者采訪時指出:“央行擴大商業銀行設立基金公司,允許銀行拿到經營牌照,對銀行的混業經營是一個大利好,同時有助于利率市場化的穩定,下一輪股市大牛市大的標志也可能來源于這里。”
資料顯示,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和中國證監會就已發布《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管理辦法》,商業銀行設立基金公司就此開閘。此后,央行、銀監會和證監會本著“積極穩妥、有序推進”的原則陸續放開首批銀行系基金公司設立審批,截至2010年已有8家銀行設立了基金公司。
目前商業銀行在基金市場上主要承擔托管和代銷的職能,獲得的收益相對有限,制約了商業銀行積極性的發揮。國盛證券研發中心總經理助理王劍表示,銀行作為重要的金融企業,被允許設立基金公司意味著未來可以進行混業經營,將進一步加強貨幣市場和證券市場的聯系,使兩個市場的資金流動更加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