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四川保監局在官方網站上公布《保監會四川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川保監罰〔2012〕7號)》,因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公司四川分公司、雙流支公司、成都市龍泉支公司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對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罰款71萬元、對雙流支公司罰款24萬元、對成都市龍泉支公司罰款15萬元。
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
處罰決定書稱,2010年,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雙流支公司、成都市龍泉支公司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四川分公司、雙流支公司存在利用保險代理人從事以虛構保險中介業務的方式套取費用的違法行為。四川分公司涉及保險中介業務2,231筆,保費8,564,257.38元,手續費1,835,500.32元;雙流支公司涉及保險中介業務1,458筆,保費10,079,302.83元,手續費1,692,957.08元。上述違法事實,有對相關人員的詢問筆錄、公司財務憑證、其他機構情況說明等證據在案證明,足以認定。”
委托無資格機構從事保險銷售
“四川分公司及成都市龍泉支公司存在委托未取得合法資格的機構從事保險銷售活動的違法行為,涉及業務213筆,保費348,911.17元,支付手續費49,548.54元。張林時任四川分公司營業總部業管部經理兼成都市龍泉支公司負責人,知曉該違法行為并向上級提議實施,對上述行為負有直接責任;陳如東時任四川分公司營業總部總經理,在OA系統文件及財務憑證附件上予以審批同意,系對上述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唐修亞時任四川分公司副總經理,應當知曉該違法行為,不僅未采取必要措施加以糾正,反而對違法行為作出決策,系對上述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編制虛假報告、報表等
“四川分公司存在編制虛假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的違法行為,虛列營業費用涉及金額130,126.4元。陳如東系涉及金額75,880元的違法行為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唐修亞系涉及金額21,680元的違法行為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牟德勝時任四川分公司總經理,對編制2份虛假文件的違法行為作出決策,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宋莉圓時任四川分公司人力資源部總經理助理,系對編制2份虛假文件的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四川分公司存在未經批準變更營業地址及撤銷分支機構的違法行為,涉及5家機構,持續時間2年以上。”
記者 王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