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在銀行辦理存款業務,不知不覺“存單”變成了“保單”。近年來,銀保渠道的銷售誤導行為屢見不鮮,成為保險行業廣為詬病的老大難問題。對此,保監會昨日通過官方網站發布公告,提醒保險消費者在銀郵渠道購買保險產品要有七“注意”。
保監會指出,消費者通過銀行、郵政購買保險產品,首先要注意,部分銷售人員以銀行理財、銀行存款、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等其他金融產品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消費者在購買之前要核實所購產品是否為保險產品;其次還要注意,不要將銷售人員出示的保險產品廣告宣傳資料視同保險合同;此外,要分清各保險產品的不同,分紅險紅利分配取決于保險公司實際經營成果,可能不分紅,而投資連結險可能受益為負,萬能險的最低保證利率僅針對投資賬戶中的資金,不能和銀行存款利率直接比較。
除了提醒消費者要認清保險產品的性質外,保監會還提醒消費者買保險后要注意一系列問題,一是“繳費期間”和“保單期間”是不同概念,繳費期滿保險合同不一定滿期,提前退保會有損失;二是選擇分期交納保險費時,不按時交費可能影響消費者權益;三是猶豫期內可以無條件解除保險合同,超過猶豫期后解除保險合同,可能會有損失;最后,接到保險公司回訪電話時,對不清楚的問題,應向回訪人員認真詢問,并結合自身情況判斷是否繼續持有保險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