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8月2日電 (陳康亮)中國保監會近日頒布了《保險公司控股股東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管理辦法》將于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8月2日,中國保監會官網發布了上述消息。《管理辦法》以保險公司控股股東與保險公司之間的管控和業務聯系為基礎,在控制行為、交易行為、資本協助、信息披露和保密、監管配合等五個方面作出了規定。
主要內容包括:一是保險公司控股股東應當善意行使對保險公司的控制權,審慎行使對保險公司董事、監事的提名權;二是保險公司控股股東應當確保與保險公司進行交易的透明性和公允性,不得利用關聯交易、利潤分配、資產重組、對外投資等任何方式損害保險公司的合法權益;三是保險公司控股股東應當恪守對保險公司作出的資本協助承諾,對于償付能力不足的保險公司,應當積極協調保險公司其他股東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促使保險公司資本金達到保險監管的要求;四是保險公司控股股東應當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恪守對保險公司的保密義務;五是保險公司控股股東應當督促保險公司依法合規經營,積極配合中國保監會對保險公司進行風險處置。
2012年5月,海爾保險正式獲批更名為北大方正人壽,更名的背后意味著股權和股東的更換。海爾保險不過是近幾年來遭遇股權變更的中小險企代表之一。據統計,2005年至今,國內共有超過80余家公司實現了127次股權轉讓,大都會人壽、光大永明、建信人壽、生命人壽、幸福人壽等都在其中。
對此,一些業內人士表示“應謹慎進行”,尤其是可能涉及控股股東的股權轉讓行為,應把保護客戶利益放在首位。
為了更好保護客戶利益,防范風險,《管理辦法》對保險公司控股股東的監管作出了具有較強針對性和操作性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