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機場內的招商廣告。圖片來源:臺灣《工商時報》
中新網11月28日電 據臺灣《工商時報》報道,臺灣當局啟動“加強推動臺商回臺投資方案”不到1個月,已掌握到131家潛在投資廠商,投資金額逾300億元(新臺幣,下同),投資領域“包羅萬象”。
臺灣“行政院”自11月1日啟動為期兩年的加強臺商回臺投資方案,對臺商回臺投資,提供增額外勞比例、土地取得、設備進口免關稅、強化輔導與提供項目貸款等措施。
對于“臺商”定義,“工業局”明確訂定是赴海外投資達2年以上的廠商,同時以下要件擇一符合:第一、自有品牌國際營銷,最近2年海外出貨占產量50%以上。第二、在國際供應鏈居于關鍵地位,在最近1年內,屬于國際供應鏈重要環節的前五大供貨商,或國際市場率達10%以上。第三、屬于六大新興產業、四大智慧產業,或是傳產維新等高附加價值產品。第四、臺資跨境公司在臺設立研發中心或營運總部。
臺灣“工業局長”沈榮津說,已掌握的 131家潛在廠商領域相當多元化,工具機、資通訊、連結器、光電、半導體、電源供應器、紡織、生技與塑料制品等,可謂“包羅萬象”,估計掌握投資金額約300億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