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法務部門28日指出,2011年已支付的公家賠償金已逾1.4億多元(新臺幣,下同),各部門中,以“交通部”30案居冠,賠償金額占近8成。
據了解,2011年完成賠償的重大交通公賠案件,包括2009年“八八風災”,連接高雄市林園區、屏東縣新園鄉的雙園大橋斷橋事件,共賠償5030余萬元;2010年發生的三號高速公路山體崩塌事件,共賠償3942萬余元;及2009年“八八風災”南投縣臺16線的路基崩陷,共賠償2200余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