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中通社消息:臺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22日宣布,島內證券投資信托基金及全權委托投資資產可投資大陸地區有價證券的上限,從原基金凈資產價值10%放寬至30%;另開放島內投信業者發行“指數股票型基金”(ETF)成分可包含大陸股票,且無比例上限。
不過,臺灣投信業若要投資大陸A股,得先依大陸規定取得QFII(境外合格投資機構)資格;若投信發行大陸ETF,也需獲得相關指數公司的授權,才能開發商品。
臺灣“金管會”證券期貨局主任秘書吳桂茂表示,目前島內只有群益、富邦兩家投信業者取得大陸證監會QFII資格,投資額度尚待大陸外匯管理局核可。
馬英九團隊2008年上臺后,對臺灣基金投資大陸股票的上限,從0.4%大幅提高至10%,但過去2年,由于島內投信業未取得大陸QFII資格,因此只能投資香港H股與大陸股市衍生性商品。臺灣“金管會主委”陳裕璋去年底表示,將提高投資上限為30%,該案經“陸委會”討論后,“金管會”22日正式對外宣布。
目前臺灣“金管會”只開放島內業者投資大陸股票比重至30%,但沒有包括境外基金;換言之,過去在臺灣發行的境外基金投資陸股超過10%就得下架的情況,還是會發生。
對于為何獨厚島內投信基金、而排除境外基金的問題,臺灣“金管會”官員說明,這項放寬措施主要是島內業者提出建議,同時“金管會”希望能提升臺灣投信事業的競爭力,提高業者資產管理操作彈性,滿足投資人多元化投資需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