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19日宣布,著名對沖基金經理菲利普·法爾科已與之達成和解,承認他存在違反聯邦證券法的行為,并同意至少5年不得在金融業從業;法爾科及其對沖基金公司哈賓格資本公司(H arbin-ger Capital)將被罰款1800萬美元。
SE C表示,法爾科承認在經營哈賓格公司時存在數項違背聯邦證券法的行為,包括挪用客戶資金支付他的個人稅款,刻意照顧某些客戶的贖回要求,操縱債券價格。
根據和解協議,法爾科必須承認SE C對其的控訴,還需要為歸還資金和繳納罰款支付總計1150萬美元,哈賓格公司也將支付650萬美元罰款。這一和解協議還需要獲得聯邦法官的批準。
在金融危機發生時,哈賓格公司管理的不少資產都與雷曼兄弟的破產緊密相連。法爾科和哈賓格公司承認,選擇讓一些客戶先行贖回資產,而其他投資者則喪失了機會。法爾科還涉嫌挪用1.13億美元資產支付其個人稅款,這使得投資者無法及時贖回自己的資金,但法爾科最終歸還了這筆資金。法爾科還涉嫌操縱一家加拿大制造業公司發行的債券的價格。
這一和解為法爾科頗具爭議的資產管理生涯暫時劃上了句號。法爾科還可以繼續擔任哈賓格公司的首席執行官和董事長,但不得進入其他上市公司董事會。法爾科要想再度進入金融業,需要在禁業滿5年后向SE C提出申請,SE C將對其申請進行嚴格審核。
法爾科在一項聲明中表示,對于達成和解感到高興。他認為,對他和投資者來說,盡快處理違規事件是最好的選擇。
SE C 6月推出新規,要求公司或個人在存在嚴重違法行為時,必須承認自身有罪。這顯示出美國監管機構對于金融業嚴重違法行為的處罰將更加嚴格。此次和解是首次按照這一規定要求被告承認罪行。
SE C之前駁回了法爾科三個月前的和解要求,認為和解協議過于仁慈,因為法爾科沒有承認自己的行為違法,禁業處罰也只有兩年。
SE C法律執行部門的負責人安德魯·斯爾瑞斯尼表示:“法爾科和哈賓格公司存在嚴重侵害投資者利益的違法行為。他們承認,因為這些違法行為,認定其違反聯邦證券法不存在任何疑問。他們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沉重代價。”
法爾科今年51歲,曾因為成功押注美國房地產市場下跌而獲得巨額財富,但后來因投資無線科技公司L ightS quared而遭受巨大損失。LightSquared公司本想經營一個寬帶網絡,但是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擔心該網絡可能干擾全球定位系統(G PS)而取消了其運營許可,LightSquared于2012年宣布破產。
據悉,哈賓格公司在事業頂峰時管理的資產一度高達260億美元,但今年初管理的資本規模已經大幅下降至約30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