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俄羅斯總統普京簽署法案,宣布組建隸屬于中央銀行的統一大金融市場監管機構。根據法案,中央銀行將取代聯邦金融市場局對證券商、保險公司、小金融組織、交易所投資和養老基金等所有金融機構的經營活動實行全權統一監管。
俄羅斯官方機構指出,建立統一大金融市場監管機構,目的在于提高金融市場運作的穩定性和監督效率,消除各類聯邦法律機構職能重復、政出多門的現象。俄羅斯金融監管體制的重大變革,確立了中央銀行在金融市場上的權威地位,從而將金融政策的制定和監督執行兩項職能同時歸屬于一個機構,這在很大程度上確保了金融政策的統一性和連貫性,便于金融政策的制定和執行,也增強了防范危機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俄羅斯是一個發展中的大國,其金融市場也處于不斷完善和發展過程中,其發展階段的領先和國情的相似使得俄羅斯經驗對中國有很好的借鑒意義。俄統一監管權的做法對中國很有思考和啟發,盡管說俄羅斯模式不是唯一的選擇,但卻值得發展中的中國學習和借鑒。”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分析師李建軍表示。
事實上,金融監管在金融危機后作為一個重要問題在國際上提出來,而且美國率先進行了金融監管改造。有業內人士就此表示:“這次金融危機給了我們一個非常大的教訓,原來說美國的監管體系是非常完善的,但金融危機起始于美國,應該說美國的監管體系并不完善,至少不適合目前金融發展、金融國際化、混業經營的發展需要。”當前,世界各國金融監管體制千差萬別,但隨著金融市場混業經營的發展方向日益明朗化,分業管理、多頭管理的模式逐漸難以適應市場要求,建立統一的大金融監管模式得到了越來越多國家的認可和實踐。
“要承認的是,就中國之前所處的金融發展階段而言,分業監管體制是有效的。在監管資源和經驗有限的條件下,它允許監管者通過專業分工專注于各個明確的金融領域,從而提高監管績效。
近年來,為適應我國金融業分業發展的現狀,金融監管體制也采取了分業監管模式,‘一行三會’各司其職,為我國金融穩定做出了重要貢獻。”李建軍表示,從全球金融發展來看,國際金融危機過后市場對分業監管的反思及市場發展的新需要,這兩方面因素使得金融監管有改變的需要。市場的不斷發展,使得金融業綜合化經營成為發展趨勢,在政府發揮“跟隨式引導”的作用下,綜合化經營的發展趨勢要求監管上也應相應出現變化,追求更統一、協調和透明的監管模式。
分業監管體制當前主要面臨幾方面挑戰,采訪中,來自市場和學界的專家總結表示:一是監管套利問題難以避免。“分業監管期間,由于監管競爭的存在,容易出現監管者為壯大自屬領域發展而出現行業縱容、保護主義等問題,所謂‘屁股決定腦袋’現象,這也是各國分業監管模式都容易遇到的問題。”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金融學院院長丁志杰表示。
第二,分業監管目前存在監管漏洞、灰色地帶,也存在監管不協調問題。“金融監管有過度重復也有空白點。”李建軍認為,當前金融行業綜合經營的趨勢已經不可逆轉,但現行的金融管理體制為分業監管,對有些企業來說可能存在監管過度和重復監管,而對有些企業來說則是監管空白。此外,“各個監管機構更注重單個或系統內部的金融機構風險管理,而不是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由于監管機構之間的立場和角度不同,缺乏協調配合,容易出現監管套利和監管真空。”社科院發布的《2012年金融監管藍皮書》中總結指出。
“比如中國平安的混業性發展是值得肯定的,但還是需要國家去監督規范。”采訪中,來自工行的分析人士舉例說明,目前我國法律上未有混業監管的規定,但國內金融行業已出現混業經營嘗試,這顯然出現了監管空白。再比如說,當前國內財富管理市場中,各類金融機構雖然從事了本質上一樣的資產管理業務,但受制于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現狀,其所適用的法律關系、監管標準、投資者保護原則及投資范圍、投資管理規定均不統一。上述種種不統一容易引發監管漏洞。
第三,金融業發展的多元化和復雜性使得金融創新不斷加快,分業經營模式被不斷突破,要應對這些情況,需要在監管上加以跟進。“混業經營發展的結果是,銀、證、保、信托、租賃的界限日益模糊,一個金融集團可能涉及多種業務,如果還是分業監管,可能出現一個機構面臨多頭監管的局面,這容易造成監管效率低下、資源浪費的問題。”丁志杰表示,隨著近年來金融機構綜合化經營加速,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及資產管理公司紛紛通過旗下子公司涉足保險、基金、投行等綜合化業務,互聯網金融也紛紛試水個人理財市場,種種跡象表明,我國金融機構正不斷加快綜合化經營步伐。電子科技的發展,手機銀行、網上銀行等創新業務大量出現,金融衍生品不斷推陳出新,客觀上需要增加新的監管力量。
第四,在分業經營、分業監管體制下,中國的金融監管基本停留在微觀審慎監管層面,對系統性風險關注不足。業內人士就此表示,隨著混業經營的發展和金融體系的進一步開放,中國金融體系的系統性風險特征將會與當前發達國家進一步趨同。與此相應,監管當局需要關注金融業經營模式變化、金融行業關聯性、宏觀經濟對金融體系的影響及金融風險的新特點,將金融體系視作一個整體而不是相互分割的三個不同領域,運用宏觀審慎監管理念和方法,應對各種可能出現的復雜情況。
根據《金融業發展和改革“十二五”規劃》,我國將引導具備條件的金融機構在明確綜合經營戰略、有效防范風險的前提下,積極穩妥開展綜合經營試點,提高綜合金融服務能力與水平,引導試點金融機構根據自身風險管控能力和比較優勢選擇金融業綜合經營模式。專家認為,伴隨市場逐步開放,發展綜合化經營有助于提升金融機構的實力。但目前分業監管體系已難以支撐目前中國金融業發展。
“其實,不管是分業還是混業,都要和其所處的大環境及發展現狀聯系在一起。在中國現階段市場不成熟、開放度較低的金融體系中,這種監管體系缺陷與不足還沒有充分暴露出來,但隨著中國金融的不斷發展,金融創新的涌現和混業經營的展開,上述問題將會越來越突出。未來,金融監管應走向進一步協調,繼而從協調走向統一。”丁志杰建議,應強化金融改革頂層設計,建立金融監管跨部門行政協調機構。建議成立國務院領導下的統一金融監管行政協調機構或者協調機制,將目前各個金融監管機構統一聯系起來,共同制定金融和資本市場運行中的各項規則,以推進金融改革和經濟全面發展。(牛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