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開發銀行副行長史蒂芬·格羅夫24日說,中國應通過財政體制改革促進包容性增長和經濟再平衡。
“國際經驗表明,財政政策對縮小收入差距至關重要。例如在1985年至2005年間,經合組織國家曾通過拓寬稅基、采用累進稅制、增加政府的財政轉移支付等措施,成功將收入差距縮小了三分之一。”格羅夫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辦的中國發展高層論壇2013年會上說。
格羅夫指出,與經合組織國家相比,中國的財政收入水平相對較低,難以為社會發展提供足夠的公共資源。尤為明顯的一點就是,基本社會服務得不到充分的資金支持。
“近年來,盡管社會支出大幅增長,但仍處于相對較低的水平。政府將約35%的財政收入用于社會保障、教育和醫療,但仍不及其他中等收入國家52%的平均水平。”他說。
對于在上海和重慶征收高檔住宅房產稅的試點,格羅夫認為,這些稅收只是邁向成功的一小步,最終目標還是真正實現按房屋價值對所有城市住房征收房產稅。
格羅夫認為中國應拓寬所得稅稅基。他說,由于稅基狹窄,政策制定者們缺乏有力的手段來管理收入分配。去年,個人所得稅在全國財政總收入中所占比例不足6%,遠低于經合組織24%的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