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雅加達4月2日電 (記者 顧時宏) 據印尼媒體2日報道,東盟10國的央行近期將確立一項新制度,統一將財務內容及貸款余額等達到一定基準的金融機構指定為“東盟銀行”。
此舉將使同時獲得各國不同的商業許可成為可能,同時將促進金融市場統一,為在2015年創設東盟經濟共同體打下重要基礎。這個新制度主要面向總行位于東盟區內的金融機構。
據稱,截至目前,此類機構須在各國辦理繁雜的手續方可取得商業許可,今后則只需得到東盟銀行認可,即可獲得能在10國開設分行和支行的商業許可。其旨在支持高信譽金融機構在各地進一步開展業務,改善市場環境和金融服務。
報道稱,歐債危機造成歐洲大型銀行暫時從亞洲撤回資金,有意見指出必須加快東盟區金融系統的發展,以便順利開展資金籌措工作。東盟首批將指定金融市場較為發達的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及印度尼西亞5國的銀行為“東盟銀行”。
首批5個國家及亞洲開發銀行(ADB)將為市場準備速度較為落后的越南及柬埔寨等其他5國提供技術支持,協助其加強央行能力并擴大銀行結算業務。在此基礎上,根據越南等5國金融市場的發展狀況逐步指定“東盟銀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