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同意推進國際貨幣體系改革,維護石油、糧食等大宗商品價格穩定,加強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影子銀行體系、場外衍生品市場的監管,在遵循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目標、規定和原則的基礎上就動員氣候變化各種形式的資金進行研究。
會議經過充分磋商,就衡量過度失衡參考性指南一攬子指標的量化方法和標準達成一致。衡量失衡的指標為2月中旬G20巴黎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討論確定的六個指標,即衡量內部失衡的財政赤字和公共債務、私人儲蓄率和私人債務指標,以及衡量外部失衡的貿易賬戶、凈投資收益與轉移賬戶指標。上述指標的量化標準通過采用結構法以及時間序列、分組、分位數等統計法測算得出,通過與2013-2015年的預測平均值進行比較,用來甄別存在過度失衡的國家,并就失衡的本質和原因進行深入評估。有關量化標準不是各國的政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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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公報還稱,G20的目標是促進全球經濟的可持續性復蘇,并確保成員國實施全面的政策,糾正過度失衡。G20將深入評估經濟不平衡的性質和阻礙調整的根本原因。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評估外部可持續性進展等方面分析的基礎上,G20將會尋找糾正與預防措施,并形成2011年的行動計劃。G20財長和央行行長們將在下一次會議上確定糾正和預防性措施,各國領導人將在11月份會面就應該實施的政策建議進行協商。(黃繼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