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2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香港警方去年破獲當地歷來最大宗洗黑錢案,涉及一百三十一億元(港幣,下同)。根據警方數字,近年涉及洗黑錢檢控個案雖然持續下跌,但相關凍結資產總值則不斷上升,更由2010年的近七千萬元,大升十一倍至去年的逾七億六千萬元。
對于有意見提出,檢討洗黑錢最高監禁刑期十四年,香港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葉國謙就認為,現時罰則已很“犀利”,“洗黑錢屬全球性問題,并非香港可以獨力解決。”
香港去年揭發史上最大額的洗黑錢案,一名內地青年短短八個月內“清洗”一百三十一億元黑錢,及后被重判入獄十年半,案件引起社會對香港打擊洗黑錢工作的關注。警方數字顯示,過去三年涉及洗黑錢案件的檢控數目逐年下跌,由2010年的三百一八宗,下跌至2011年的二百四十七宗,去年全年則有一百五十三宗。
去年逾七億六千萬
受到檢控宗數減少影響,過去三年的被定罪人數也有明顯下降,2010及2011年分別是三百三十六及二百三十四人,及至去年則是一百六十人;雖然個案減少,但是涉及洗黑錢而遭警方凍結的資產總值,近年則逆在線升,2010年有六千八百多萬元,躍升至2011年的七億三千多萬元,至去年則有七億六千八百多萬元,屬于近年新高。
八成舉報來自銀行
在沒收資產金額方面,每年的變化則較大,例如2010年約有一億四千九百多萬元,2011年則升至接近十六億元,而在去年,全年則只有一千七百萬元;在過去三年每年大約二萬多宗可疑交易報告中,銀行仍然是主要的舉報機構,如以去年為例,相關舉報則有一萬九千多宗,比例大約有八成。
至于犯案手法又有否變化呢?警方就指,不法分子洗黑錢方法日趨復雜,例如當現金投入金融體系后,他們會在不同賬戶進行轉移、分拆、轉帳,并且再次聚合及轉帳等,有些罪犯又會將現金從銀行賬戶提走,切斷警方稽核蹤跡,為了更好地掩飾犯罪得益源頭及最終受益人,交易往往同時牽涉海外賬戶,增加了警方調查工作所需時間。
負責審理歷來最大宗洗黑錢案的法官判刑時曾指,涉及洗黑錢的金額有愈來愈多趨勢,認為應就最高監禁刑期十四年是否足夠作進一步討論,香港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葉國謙就認為,現時罰則已很“犀利”,“本港警方打擊工作做得不錯,而洗黑錢屬于整個世界需要面對的問題,并非香港可以獨力解決。”
他又指,受到包括科技進步等因素帶動,洗黑錢活動或較以前頻繁,同時警方破案能力也持續改善,均是洗黑錢金額上升原因;警方則指,積極打擊及調查洗黑錢活動是警務處首要行動項目之一,警方會繼續透過各種策略打擊相關活動及充公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