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立法會財務委員會8日通過撥款89.67億元,落實全體16萬公務員的加薪方案。
據介紹,是次首長級和高層薪金級別的公務員薪酬會上調7.24%,中層薪金級別和低層薪金級別的公務員的薪酬則會上調6.16%,并追溯至今年4月1日開始生效。廉政公署、資助學校及資助機構雇員亦會按同樣幅度加薪。
根據現行機制,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考慮薪酬趨勢調查所得的薪酬趨勢凈指標、香港的經濟狀況、生活費用的變動、政府的財政狀況、職方對薪酬調整的要求,及公務員士氣后,于上月決定公務員年度的薪酬調整。而是次加薪幅度創10年來最高。
特區政府強調,是次調整大致反映私營機構截至2011年4月1日的12個月內的加薪幅度,是公平和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