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在當天發出的公告中表示,鑒于規管制度即將實施,希望提供評級服務的信貸評級機構及其評級分析員盡快向證監會提交相關牌照申請。證監會已在2010年下半年就設立該制度進行了公眾咨詢,并已就牌照申請時間表等具體操作作出說明,幫助業界順利完成過渡。
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說,向在香港運作的信貸評級機構發牌并將他們納入規管制度符合公眾利益,也符合全球發展趨勢。(記者劉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