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瑞麟表示,從2003年簽訂《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以來,香港與內地在服務貿易領域迄今已公布近280項開放措施,香港服務業提供者已可在44個涵蓋香港四大傳統支柱產業及六項優勢產業的服務領域,以優惠待遇進入內地市場。
他表示,截至2011年1月31日,特區政府已向1300多家香港企業簽發超過2300張《香港服務提供者證明書》,而特區政府2010年完成的調查顯示,約48%持有證明書的香港企業已在內地設立企業。2007至2009年期間,香港服務業提供者藉CEPA在內地設立的企業,獲得累計約1980億港元的業務收益,而設于香港的業務企業由于CEPA亦獲得約港幣551億港元的額外業務收益。
林瑞麟說,目前已有香港服務提供者或取得內地醫師資格證書的香港醫生,利用CEPA在廣東多個地點獲準開設了醫療機構,也有香港律師事務所與內地伙伴在北京、廣州和天津等地進行了聯營。截至2010年12月,香港居民在內地設立個體工商戶超過3900戶,注冊資金達2.82億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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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內地旅客赴港“個人游”計劃于2003年推出至今,已推廣至49個內地城市。截至2010年12月,累計已有超過6000萬人次的內地旅客以“個人游”方式到港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