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10日舉行的“國債期貨投資暨國債期貨重啟運行展望高峰論壇”上,業內人士表示,商業銀行參與國債期貨的具體方案正在上報,目前商業銀行大多做兩手準備,或者作為特別會員直接入市交易,或者通過期貨公司代理通道入市。
業內人士表示,各家商業銀行自去年初開始抽調業務骨干,系統性、前瞻性地推進國債期貨準備工作。目前系統、業務流程、風控、人員和策略等方面均做好了相關準備工作,但基于具體參與模式尚未明確,目前商業銀行大多做兩手準備,或者作為特別會員直接入市交易,或者通過期貨公司代理通道入市。
工商銀行人民幣交易處負責人李謙認為,國債期貨上市初期只會選擇部分試點商業銀行參與,不會全部放開。從銀行的角度看,銀行賬戶對國債期貨的需求主要是套期保值,交易賬戶則表現為套利需求,前者受制于會計制度等因素,規模有限,后者也不可能對國債現貨市場造成沖擊。
中金所國債期貨開發小組副組長王瑋表示,目前中金所國債期貨準備工作已基本就緒,合約征求意見稿已發布,預計不久后定稿就會出臺;相關制度已準備就緒,技術系統完善。中金所利用始于2011年下半年的國債期貨仿真交易平臺,就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及其條款進行了多次測試和產品特性模擬。從市場環境和合約設計角度看,現在推出國債期貨合約可以做到平穩運行。
針對市場議論的國債期貨能否在利率市場化完成之前推出,王瑋認為,國債期貨與利率市場化不是因果關系,而是相輔相成的關系。在我國利率市場化進程中推出國債期貨,有利于金融機構有效規避利率市場化進程中的風險,更加平穩地渡過利率市場化改革時期。從發達國家的經驗看,美國和日本均在利率市場化完成之前推出國債期貨。“一個常見的模式是,利率市場化改革開始到完成之間可以推出國債期貨。”他表示,只要國債市場發行和交易利率實現了市場化尤其是發行利率實現了市場化,就具備推出國債期貨的基礎。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