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江蘇省消費者協會對上半年投訴及金融服務投訴進行了分析點評。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級消協受理消費者關于金融服務方面的投訴共31件,其中涉及合同類投訴占投訴量的45%。
五年前辦的借記卡被扣“小額賬戶管理費”
據介紹,2008年,揚州市的趙先生在一家銀行辦理了一張借記卡,近日,當其準備網購時發現卡中金額少了5元,經查詢得知,是該銀行從其卡中扣取了“小額賬戶管理費”。趙先生向該銀行提出異議,工作人員以該行曾于2010年年底向外公示征收信息為由拒絕退還扣取的5元費用。
后在消協調解過程中,該行工作人員解釋,該行于2010年年底決定針對日均余額不足100元的賬戶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其出發點是有效降低“睡眠賬戶”的數量。針對趙先生的情況,銀行讓步稱,如果趙先生主動銷卡,銀行即退還相關費用。
趙先生認為,自己在2008年辦卡時,該銀行沒有在辦卡協議中提到該項費用,現在無論是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還是銷卡都是不符合法律法規的。
【提醒】:消協認為,趙先生在辦卡之初即與銀行形成合同關系,當時并未約定有“小額賬戶管理費”這項收費名目。銀行在未征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單方面以“張貼告示”的方式向儲戶告知并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的行為,有單方面違約之嫌。根據《消法》,銀行卡格式條款及調整應當充分尊重消費者知情權、自主選擇權。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
最終,這家銀行同意退還5元“小額賬戶管理費”,并且在趙先生所持卡到期或銷戶前,不再向其收取該費用。
萬元“定存”一年后發現是保險
2012年,如東的楊女士帶著一萬元前往某銀行辦理存款。柜臺外工作人員建議她辦理定存一年,并表示該利率較高,可以自由取款。在辦理完手續后,工作人員叮囑楊女士幾天后會有電話給她,到時只要回答“是”就行。可2013年,楊女士前去取款時才知道辦理的是一份保險,且2013年仍要繳費一萬元。楊女士要求退保。但是銀行工作人員告知她若要提前退保只可獲得5700元。消協了解后發現,楊女士確實辦的不是存款,而是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幫其辦的一種年金分紅型保險,交費期五年,由銀行代收款項。但保險公司認為,保單經過楊女士本人簽字,電話回訪時她也回答“是”,手續合法,無法退保。
無獨有偶,鹽城的徐奶奶也遇到了類似的“存單變保單”的事,老人曾懷疑單據不是存單并提出質疑,銀行人員還答復說,有銀行的公章在上面你怕什么?
經過消協一番調解,楊女士才得以退保,銀行、保險公司并一次性補償她3000元。徐奶奶也獲退了本金和三年定期利息。
【提醒】: 消協認為,到銀行辦理儲蓄,要注意分清保險、理財產品和銀行存款的區別。不要將理財產品推銷人員宣傳的高額預期收益誤認為是產品的實際收益。合理選擇適合自己風險承受能力的產品。同時,要妥善保管相關證據,防止發生糾紛后,維權難以提供證據。
(省消軒 邢玉芳 薛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