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經濟學博士為籌集做期貨的資金,辦12張信用卡透支30萬元,涉嫌信用卡詐騙被公訴。今天上午,記者從西城檢察院了解到,該院三年來已查辦信用卡犯罪264人,其中不少人以透支套取經營資金,甚至作為收入來源。八成嫌疑人根本沒有意識到欠銀行的錢是犯罪。
博士炒期貨惡意透支
43歲的石某是個經濟學博士,曾經是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2008年以來,石某相繼在9家銀行辦理了12張信用卡,用以取現、消費。
2010年辭職專做期貨后,自覺地精通經濟的石某卻賠了錢,為了籌集周轉資金,石某便用信用卡取現,同時償還債務。每張卡都被他刷爆。
2011年9月前,石某還能給每家銀行都還一些錢,從幾千元至一兩萬元不等,后來欠款越積越多,信用卡陸續被銀行凍結。銀行多次催繳石某還款,但石某資金鏈斷裂,根本無力還款。截至案發,石某透支總額30余萬元。
西城檢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詐騙罪對石某提起公訴。
酒店“臥底”竊信用卡信息
除了惡意透支,撿拾、冒用他人信用卡等傳統信用卡犯罪形式之外,檢察官發現,從去年以來,又出現了一些新的犯罪手段。
有的犯罪嫌疑人事先購買竊取信用卡信息的讀卡器等設備,再使用假名,“臥底”進入北京一些高檔酒店應聘服務員,趁顧客刷卡消費之機,竊取顧客信用卡信息資料和密碼,然后制作偽卡,到外省市提款機上大額取現或刷卡消費。
還有的嫌疑人利用電腦合成制作多份解放軍士兵證,到北京各大銀行騙領銀行卡,再作為“商品”倒賣給他人。有些被騙領出的借記卡成為電信詐騙犯罪的收款工具。
八成透支者認為不犯罪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持卡人用信用卡透支,經銀行兩次催繳超過三個月仍未歸還,且未歸還的本金金額在一萬元以上的,即構成惡意透支,可以被追究刑事責任。
檢察官介紹說,他們接觸的很多犯罪嫌疑人都認為欠銀行的錢不是什么事,只要把欠款還了就沒事了,不知道會構成刑事犯罪。
檢察官表示,信用卡犯罪高發既有嫌疑人非理性申辦和使用信用卡的原因,也有銀行等金融機構審批發放不規范的問題。部分銀行為擴大信用卡市場占有率,降低申領條件,資信審查不嚴。在發卡時,對惡意透支的法律后果告知不明確、不充分。